为保障国家建设用地需要,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实际,决定调整我市集体土地上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征收补偿标准及相关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及房屋装潢补偿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2、3、4。
二、调整后的征收补偿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通知发布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市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按本通知规定的征收补偿标准执行。
三、《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增购安置房建筑面积的情形,其增购价格为:1800元/m2;安置房市场价格低于2550元/m2的,按市场价格的70%计价。
四、《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申请购买安置房的情形,其家庭人口3人(含3人)以下购买面积为65m2,家庭人口4人(含4人)以上购买面积为75m2,购买价格为2550元/m2;安置房市场价格低于3000元/m2的,按市场价格的85%计价;超出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五、被征收土地上住宅房屋,实行回迁安置的,临时过渡期限自被征收人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临时过渡期限为18个月,从超出之月起,临时过渡补助费按2倍执行,回迁安置房屋时一并结算。
被征收土地上住宅房屋,实行自拆自建的,临时过渡期限为12个月。
征收住宅房屋,实行货币化安置(包括房票方式安置)的,临时过渡期限为6个月。
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为:200元/月·人。
六、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住宅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交房的,每户奖励10000元;逾期不予奖励。
七、住宅搬迁费,每户每次1000元。非住宅搬迁费,按12元/m2结算。
八、枞阳县可参照本标准制定本县域范围内补偿政策。
九、本补偿标准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铜陵市市辖区被征收土地上住宅房屋补偿标准
2. 铜陵市市辖区征收土地田间地头附着物补偿标准
3. 铜陵市市辖区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
4. 铜陵市市辖区被征收土地上住宅房屋装潢补偿标准
铜陵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铜陵市市辖区被征收土地上住宅房屋补偿标准
房屋结构 | 檐高 | 附属设施 | 补偿标准 | 说 明 |
平房瓦顶 |
2.8 m以下 2.2m以上 |
无平顶天花、无水泥地坪 | 430元/ m2 |
1.披屋、正规小屋等,根据结构分类、檐口高度补偿。檐高1.8m至2.2m的按70%予以补偿。檐高1.5m至檐高1.8m按60%予以补偿; 2.砖墙石棉瓦顶房屋,根据结构分类、檐口高度按同类砖墙瓦顶房屋的60%予以补偿; 3.平房、楼房补偿费,包括室内外水泥地坪、天花、墙体内外粉刷、地梁、地圈梁等; 4.室外楼梯、阳台参照房屋产权登记计算方式计算房屋面积。 |
有平顶天花或有水泥地坪 | 470元/ m2 | |||
有平顶天花、有水泥地坪 | 530元/ m2 | |||
2.8m以上 | 无平顶天花、无水泥地坪 | 530元/ m2 | ||
有平顶天花或有水泥地坪 | 560元/ m2 | |||
有平顶天花、有水泥地坪 | 600元/ m2 | |||
平房现浇屋面 | 2.8m以上 | 有平顶天花、有水泥地坪 | 800元/ m2 | |
楼房 | 层高2.8m以上 | 瓦顶屋面 | 800元/ m2 | |
预制板屋面 | 900元/ m2 | |||
钢筋混凝土现浇屋面 | 1050元/ m2 | |||
钢筋混凝土现浇屋面和楼面 | 1200元/ m2 | |||
附着物 | 房前屋后范围 | 1400元/人 | 包括:檐高1.5m以下的房屋、房屋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 |
附件2
铜陵市市辖区征收土地田间地头附着物补偿标准
名 称 | 补偿金额 | 备 注 |
蔬菜大棚 | 25元/ m2 | 钢结构 |
12元/ m2 | 竹结构 | |
葡萄架 | 10元/ m2 | |
砖石水井 | 75元/ m3 | 土井不补 |
坟墓迁移 | 1000元/冢 | 一冢一棺 |
坟墓安置 | 1500元/冢(公益性公墓) |
附件3
铜陵市市辖区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
名 称 | 补偿金额 | 备 注 |
农作物(包括粮、油、棉等) | 1600元/亩 | |
经济作物(包括茶园、果园、药材、苗圃等) | 2000元/亩 | |
蔬菜(专业菜地) | 2500元/亩 | |
鱼塘(包括水生作物) | 1800元/亩 | |
生姜 | 4500元/亩 | |
林地 | 1500元/亩 | 含砍伐费 |
附件4
铜陵市市辖区被征收土地上
住宅房屋装潢补偿标准
类别 | 装 璜 标 准 | 补偿金额:元/ m2 | ||
5年以上 | 3—5年 | 3年以内 | ||
一类 | 轻钢龙骨吊顶,花岗岩、大理石或高档木地板,板饰墙面,门窗套 | 350 | 370 | 390 |
二类 | 木龙骨吊顶,高档地面砖或木地板,墙面乳胶漆或贴墙纸,门窗套 | 300 | 320 | 340 |
三类 | 三合板或扣板吊顶,普通地面砖或强化地板,墙面乳胶漆或贴墙纸 | 240 | 260 | 280 |
四类 | 地面砖地面,乳胶漆墙面 | 180 | 190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