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广府发〔201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2日 附件下载 · 下载 广元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doc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