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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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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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府办发〔2016〕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7日
专项贷款资金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