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渠路东渠路西一巷规划路平三街道路建设工程拆迁的通告
并政发〔2018〕25号
为完善我市道路网络建设,市政府决定实施东渠路、东渠路西一巷、规划路、平三街建设工程。现将拆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程范围:东渠路(东渠路西二巷—学府街);东渠路西一巷(滨河东路—东渠路);规划路(东渠路西一巷—平阳路);平三街(滨河东路—平阳路)。
二、上述工程红线及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包括违法设施、屋顶、墙体广告及未经批准加建、压线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由所属单位和个人接到拆迁通知后三日内自行拆除。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所属单位和个人承担。
三、建设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违法设施和临时建、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其它建筑按有关规定补偿。
四、建设范围内合法的建、构筑物,设施权属单位在规定时间向有关部门提供有效证件,进行规划认定和房屋确权。
望建设范围内各单位和个人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工程推进。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