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项目的合法性问题是被拆迁人关心的话题,针对拆迁项目是否合法我们如何去判断呢?作为普通的老百姓而言,很难判断出是否合法,那么,究竟用什么方法能具体判断出拆迁项目的合法性呢?今天刘可心律师为大家讲解一下,拆迁项目的合法性其实是需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来进行判断。还有就是拆迁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项目的公告程序。国有房屋: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颁布房屋拆迁各种公告。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即房屋拆迁之前是要有一些列公告,也就是老百姓的知情权,也是以此寻求法律帮助的依据。如果没有公告就入户谈补偿签协议的话,势必属于违法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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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查确认程序。国有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集体土地房屋: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即如果在入户调查测量房屋面积时,未提及房屋违章建筑全部测量并要求签字摁手印,而补偿时提及房屋部分属于违章建筑时,被拆迁人要警惕其是否合法,既然房屋属于违章建筑为什么还要测量还要求签字?当拆迁与拆违共同出现时,被拆迁人要考虑是否依法维权。
三、拆迁房屋评估程序。国有房屋: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集体土地上房屋: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即农村房屋拆迁可以评估,但只作为参照精神执行,也就是可评估可不评估,如需房屋评估,那么也是有被拆迁人自由选择,不是指定评估机构。不论产权置换还是货币补偿,如果未保障被拆迁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那么被拆迁人要考虑是否要寻求法律帮助。
四、补偿方式程序。国有房屋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两者缺一不可。如果只是存在单一形式的话,被拆迁人要考虑是否寻求法律帮助。
刘可心律师提示广大被拆迁人以上所说问题是很简单判断拆迁项目的合法性。还有很多属于专业做征地拆迁律师去辨别的,这就是需要律师的介入。被拆迁人要明白一件事,找出违法点是在拆迁中最为重要的,这是提高房屋拆迁补偿的关键点,越早判断,对于被拆迁人越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