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年)》已经2010年第21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尽可能提前实现。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