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全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今年8月底前完成全市95%的村合同签订工作任务。经市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月工作推进例会制度
每月28日前,由市农业局负责牵头,召集各县(区、管委会)农业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例会,及时掌握各县(区、管委会)确权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相关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建立季度工作汇报制度
原则上每季度第三个月25日前召开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工作会议,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市农业局通报全市工作进展情况及下阶段工作部署。当季度末工作进度排名全市最后一位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三、建立月通报工作制度
月通报制度由市农业局将各县(区、管委会)上个月份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度情况及在全省、全市排名情况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并以短信和书面提示的形式通报给各县(区、管委会)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四、建立季督查工作制度
季督查由市农业局负责牵头,成立7个确权工作督查小组,成员由市确权登记颁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派人组成,市农业局负责督查工作的具体业务指导和工作安排,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分赴各县(区、管委会)开展督查工作,督查情况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抄送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管委会)党政主要领导。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