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兰州市全面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2018年9月3日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27日
兰州市全面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
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打造走在全省前列的“幸福农村路”样板城市,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省政府办公厅《助力脱贫攻坚加快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甘政办发〔2018〕1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18〕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注重问题导向,全力构建“路网优化、质量提升、管养到位、服务完善、城乡一体”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全力打造兰州市“幸福农村路”优质品牌,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理念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功能定位从基本连通向提质保畅转变,融资模式从政府投资向与社会资本合作转变,建设管理方式从单一建设向“建管养运”一体化协调发展转变。按照“省级指导、市州统筹、县区主责”的工作机制,自2018至2020年开展为期三年的“四好农村路”建设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全市计划投资61.3亿元,新建改建各类农村公路2030公里,实施大中修改造工程1496公里(含“油返砂”1300公里),危旧桥梁改造工程50座,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530公里,建设客货运场站4个,到2020年全面完成“三个提升、三个全保障、八个100%”,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体目标。
三、重点工作
(一)坚持规范管理,严格标准,全面建好农村公路。各区县政府要将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建设农村公路。一是认真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要注重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村镇总体规划相协调,与区域干线公路网相衔接。要紧紧围绕“交通+特色产业、交通+旅游、交通+快递”助力脱贫攻坚,建设一批产业路、旅游路,着力打造一批技术等级较高、功能齐全、设施完善、通行条件良好的“四好农村路”建设示范工程,发挥农村公路建设的最大效益。二是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各区县政府要对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价,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实施相应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确保让信誉好、实力强、业绩优的施工单位承担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建成群众满意的优质工程。三是加强质量监管和强化检测管理。质量安全是农村公路建设的重中之重,各区县要成立交通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交通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和“七公开”制度,接收社会监督。积极引入农村公路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测,切实做好质量监管和工程进度同步管控,促进工程质量稳步提升,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到2020年,实现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100%,农村公路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二)坚持完善体制,分级负责,全面管好农村公路。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农村公路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加强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保护路产路权。着力构建“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二是健全公路管理法规,完善保护设施。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和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大力提升执法机构能力水平,到2020年,要全面实现农村公路管理法规基本健全,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基本完善,农村公路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推广率达到100%。三是加大路域环境治理,美化通行环境。加强绿化美化,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三)坚持专群结合,有路必养,全面养好农村公路。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县政府、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民4级养护力量,切实做到有路必养。一是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经费投入机制。按照《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的相关规定,区县政府按每年每公里县道14000元、乡道7000元、村道2000元筹措,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市级财政按每年每公里县道7000元、乡道3500元、村道1000元的标准分别予以补助。二是深入推进养护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快公路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范化、市场化进程,全面提高养护生产效率。鼓励采用设计、施工和验收后一定时期养护工作合并实施的“建养一体化”模式,推行县乡道100%市场化养护。村组道路实行道班+农户养护模式,对于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引沿线群众参与。三是加强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到2020年,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实施养护大中修工程比例不低于农村公路通车里程7%,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
(四)坚持协调联运,注重效益,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按照“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的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一是加强软硬件设施投入,提高道路及车辆安全性能。大力发展城区至重点乡镇的农村公交线路,实行多样化的农村客运经营方式,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以提升客运服务质量为重点,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修养和素质。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全面提升客、货车辆性能,对已经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的农村公路全部通客运班线,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二是完善管理机构和站点建设,提高公路运营管理水平。由市交通部门牵头,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原则,在全市每个乡镇力争建设一个集“乡镇路管所、养护道班、交通执法、客运停靠、电商物流”为主的“五位一体”管理机构,强化农村公路的运营管理。通客车的建制村2公里范围内要建设农村客运站点(招呼站),选址要因地制宜,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农村客运站点(招呼站)应与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方便群众出行和货物运输。三是构建农村电商服务平台,提高电子商务运营能力。大力培育农村电商货运骨干企业,推动电商活动与农村货物运输的深度融合。推进县、乡、村三级货运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推广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大力发展适用于农村货运的厢式、冷藏、生鲜等专业化车型。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货运网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研究部署“四好农村路”建设中政策措施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委,负责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各区县政府作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出台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范围,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市场运作、拓宽筹资渠道。各区县政府要优先保障农村公路资金投入,建立健全事权明晰、权责一致、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体系,确保投入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按照“公益性项目、市场化运作”理念,对符合PPP建设模式要求的农村公路项目,鼓励各区县政府将农村公路项目整体打包,采取PPP模式建设。资金按照“市级财政补助+区县自筹配套+企业运营收益”方式解决,其中市级财政补助60%、区县财政配套30%、项目运营收益10%,补助年限为15年。市级财政在2018年财政预算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基础上,按照每年不低于16%的比例逐年递增“四好农村路”建设补助资金(详见附件2)。每年预算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补助及农村公路PPP项目运营补助。对于不采取以PPP模式建设农村公路项目的区县,按照农村公路事权划分,以区县为主,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市级财政按年度给予一定补助,共同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建设氛围。各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营造“四好农村路”建设声势,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性。要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宣传报道一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个人。要积极宣传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对推动精准扶贫、脱贫,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现代化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通过正面引导和报道,充分调动“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工作积极性,为农村公路整体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强化目标管理,加强监督考核。各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效率、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抓落实的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四好农村路”建设中的作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
附件:1.兰州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兰州市“四好农村路”PPP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