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说征地拆迁是“西天取经”的过程,那么在此期间就会遇到各种磨难,就算你经历了八十难,在快到终点时,最后一难没留心,可能也会前功尽弃,最关键的一步“签协议”,征地拆迁在确定好房屋价值,双方就补偿协议达成一致后,拆迁方会给你补偿协议,让你签字,以代表对补偿方案的认可,对于协议的重视一定要提高,毕竟直接影响补偿,如果对协议中的条款审阅不仔细,出了问题很有可能减少补偿或者长时间拿不到补偿,到时就算举报反映,也没办法,毕竟协议自己签的,已代表认可。
协议签完,过去一年了,补偿款还不到位
昨天有一位被拆迁人咨询渊博拆迁律师,说当地征地拆迁,对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标准没有太大的意见,就签字,协议是签了,但是一直没有见到补偿款,这个怎么办,是不是拆迁方私吞了?在我们详细询问后得知,当事人在签补偿协议时并没有仔细阅读协议条款,像打款日期等,这样算是被拆迁人自己的过失吗?
像这种情况很多,我们每天几乎都能接到同样类型的案件,都描述称“签字之前,拆迁方简直把你当爷爷一样叫着”,签字后就变成了陌生人,一年看不到补偿款已经算短的,很多情况都是安置房长达10年之久都没有落实,被拆迁人也是和无头苍蝇一样,东找西找,几年下来已经成了很多有关部门的老熟人,但是就是互相推脱,解决不了问题,时间一长,很多东西就不好办,比如上一任留下的问题,现任肯定不愿帮上任出钱出力解决问题。
看似平静的拆迁,背后隐藏了多少心机,所以如果换做是你,你知道在签订补偿协议时都应该注意哪些东西吗?
渊博拆迁律师为了给遇到类似情况的被拆迁人提供更有力的帮助,我们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收集了大量的咨询并且分析,总结了大部分被拆迁人最容易忽视的几个问题分享给大家,看似不起眼,但发挥的作用很大,如果你认为没什么用,那就怨不得,别人比你懂得注重细节,所以别人拆迁一帆风顺,别人拆迁补偿就是比你高。
1、被拆迁人在拆迁来临,不去了解相关信息,不知道拆迁的流程,完全被拆迁方牵着鼻子走,说什么就是什么,造成拆迁方大胆的违法。
2、对自己房屋/土地的价值不了解,自己心里没有最低标准,高了不敢要,低了张不开嘴,在谈补偿时,处于被动状态,一直是拆迁方在说价试探。
3、对拆迁补偿协议规范不了解,很多情况都被诱导签订了空白协议,或者不完善,有明显缺陷的协议,直接导致了补偿款不到位。
看到这,你是否也中枪?以上所述只是拆迁户比较常见的问题,接下来我们来说说,除了上述应该熟知的,我们还应该注意协议中的哪些内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签订的补偿协议中应该明确以下内容:
1、协议中清晰明确规定拆迁方和被拆迁人的具体信息,要了解是具体信息,并不是写个名字和电话就完事。
2、协议中体现出被拆迁房屋的详细信息,建筑面积、地理位置、产权信息、楼层结构、装修情况等。
3、体现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值。
4、清晰明确体现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补偿数额、打款时间、其他因搬迁造成的费用。
5、明确体现被拆迁人搬迁期限和临时过渡期限。
6、违约责任,明确在违反补偿协议后,各方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7、其他协定内容,双方协商后可在协议中添加补偿各类补充事项。
被拆迁人应该更多关注协议内货币补偿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选择产权调换的应该重点关注房屋的地理位置、面积、交房时间等,在安置补偿和过渡期也应该关注因为拆迁涉及到的各项补偿费用是否明确,过渡房的地理位置、面积等,这是最基本需要了解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