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庆期间,宜良县土桥村的村民非常忙,家家户户都忙着装修新房。截至9月30日,全村累计验房交房987户1812套,累计办理新房装修手续1057套。通过棚户区改造,他们告别昔日低矮的棚户区老房子,住进宽敞明亮的新房,圆了幸福安居梦。这仅是昆明市今年棚户区改造的一个缩影。在棚改过程中,昆明市通过政府主导,统筹改造,充分尊重民意,坚持把“让村民在改造中得到实惠”作为落脚点,确保群众利益最大化,实现改造成果共享,提前完成云南省政府今年下达的8000套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
变土地储备为房屋储备
棚户区改造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为让更多棚户区家庭能有一个温暖的家,近年来昆明市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作为首要的民生工程,着力从城乡统筹、规划编制、建设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入手,全力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重点突破城市更新难题,变土地储备为房屋储备。
在实施改造时,由政府主导规划、主导征地拆迁、主导土地一级开发,吸引了一批省内外企业、社会资本进入城中村改造项目。
每个改造项目均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合理配置城市公共设施,规划方案经市规委会审议后严格执行。通过改造规划的协调和控制,棚户区改造项目在解决自身问题的同时,承担了一定的完善城市功能的责任,兼顾了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政府通过城市棚户区的改造,配置学校、绿地、市政公共设施,促进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提升了城市品质。
通过棚户区改造,在居住环境、安置补偿中,百姓实现了利益最大化,居住水平和生活水平获得大幅提高。企业按照城市规划建设的要求,科学规划项目,合理确定开发比例,在确保被拆迁户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实现合理的开发利润。
尊重民意实施改造
改造工作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昆明市在推进工作中始终把以人为本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即改不改由大多数人说了算,选择哪种补偿方式百姓自己说了算。
在改造中,先征求村(居)民意愿,需有90%以上村(居)民同意、90%的公共户单位同意后才实施改造、拆迁。村民根据政府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自由选择货币补偿、原址商品房回迁。在改造中,大多数项目均采取“先安置、再搬迁、后拆迁”“先建回迁房、后建商品房”的模式进行。同时,向动迁户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停产停业补偿费、搬迁奖励费、特困补助费等费用,让动迁户在过渡期内生活有着落、居住有保障。改造工作整个过程均让被拆迁户全程参与并征求他们的意见。此外,组织被拆迁户观摩已建好的改造项目,让被拆迁户了解改造后带来的环境改变。在建设安置房过程中,由村民代表组成村民监督组,每月对安置房使用的建筑材料、进度等进行督查。
在改造过程中,市委、市政府坚持把“让村民在改造中得到实惠”作为落脚点,在政策设计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惠及百姓,让被拆迁户在改造后生活水平得到大幅提高,实现改造成果共享。如宜良县土桥村安置房小区开工后,县政府及时对小区周围的配套设施进行了完善,在小区东、西、南三面共投资人民币7亿余元,分别修建纬一路、经二路、经三路;投资2900万元,精心打造占地约120亩的“三角梅主题公园”;建盖衡水中学,配套了教育资源。
昆明市在改造中始终坚持有形改造与无形改造相结合,联动改造。有形改造是对建筑形态、外部环境的改造,属于硬环境的改造;无形改造则是推进村民的城市化。二者联动,全面推动“人的城市化”建设,使棚改真正成为既改善民生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昆明日报 记者吴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