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市农房建设发生较大变化、住房面积增大、层数增加、改扩建明显增多,质量安全问题凸显。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住建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把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作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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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全面推动农房建设实行“五个基本”,即有基本的建设规划管控要求、基本的房屋结构设计、基本合格的建筑工匠、基本的技术指导和管理队伍、基本的竣工检查验收,不断提高农房建设管理能力和水平。农村危房改造等有政府补助支持的农房建设要全面实行“五个基本”。
二、加强宣传引导
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展开宣传,通过进村入户宣传、发放图册及材料等手段,向村民宣传危房的危害和鉴别方法,普及新建及改扩建农房的基本安全知识,逐步提高农民建房的质量安全意识,引导村民建设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住房,主动加固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
三、落实管理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机构,充实管理队伍、切实按“五个基本”履行农房建设管理职责,在农房施工关键环节进行现场指导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农户,对存在违反农房质量安全强制性技术规范的给予劝导或制止,农房建设单位和个人对房屋质量安全负总责,乡镇建设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农房实施农房建设规划许可、设计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管理工作,要配置1名以上具有专业知识的专职管理人员,对农房选址、层数、层高等内容进行审核,指导农户和建筑工匠签订施工合同,根据基本要求的内容制作现场安全交底表,记录及时施工状况和主要建材厂商情况,并由农户和建筑工匠双方签字确认。乡镇农房建设管理机构应联合其他部门加强乡镇建材市场的检查和监管力度,为建房农户提供建材质量咨询服务。
四、强化技术指导及农村工匠管理
要加强农房设计管理和技术服务,组织设计机构印编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或质量安全技术手册免费发放到户,利用网络平台等供建房户下载。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建筑、结构等专业设计人员下乡,在施工关键部位(包括设计、地基基础、混泥土配比、钢筋绑扎、隐蔽工程、主体结构)及时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
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组织印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教材。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重点培训专业技能、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内容,提高农村建筑工匠的技术水平和从业素质。发挥农村建筑工匠保障质量安全的重要作用。
五、严格农房改扩建管理
要加强农房改造、扩建、加层、隔断等建设行为的指导和监督,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乡村旅游等房屋租赁行为较多、建设主体混乱的农房改扩建的质量安全管理,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农房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要加强日常巡视,及时发现和制止随意加大门窗洞口、超高接层、破坏承重结构改造等建设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督促农户及时处理。
各乡镇人民镇府应认真按通知要求加强相关工作的推进,及时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危险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16〕53号)要求,立即对本辖区内的危险房屋进行排查,建立危房台账,并指导和督促房屋产权人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危措施。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