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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区国有土地上征收住宅补偿参考价格的通知

时间:2014-12-09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区国有土地上征收住宅补偿参考价格》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6月25日
包头市区国有土地上征收住宅补偿参考价格
区  域 土地等级 征收补偿参考价(元/平方米)
昆  区 一级 6400
二级 5000
三级 4500
四级 4000
五级 3000
青山区 二级 5800
三级 4700
四级 4000
五级 3000
东河区 二级 4000
三级 3700
四级 3000
五级 3000
九原区 三级 4000
四级 3400
五级 3000
稀土高新区 二级 5300
三级 4500
四级 3400
五级 3000

注:国有土地上征收住宅的补偿参考价格,按照住宅用地级别划分,以上一年度新建普通商品住宅交易均价为基础,分区、分土地等级确定。本参考价格不适用于国有农用地的征收补偿,国有农用地的征收补偿参照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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