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时优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有关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督查和调度,积极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期优质完成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各有关旗区分管领导是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落实具体责任人,对于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项目区,要指派专人驻点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二、加快进度,确保质量
各有关旗区在具体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对照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组织施工,严管项目质量,督促监理单位严把工程质量关,重点核查项目建设的隐蔽工程,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一)加快2013年及以前年度未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目前,我市2013年及以前年度共有18个土地整治项目未验收,面积24.25万亩,其中乌审旗无定河镇小石砭村(3、6、7社)等土地整治项目要于2016年11月底前全面完工,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工作;达拉特旗王爱召镇等项目要于2017年春季开工建设,2017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至今仍未落实地块的乌审旗无定河镇无定河村等3个土地整治项目,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要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项目撤销和资金收回工作,相关旗区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
(二)全力推进2015年项目建设进度。2015年自治区下达我市16万亩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其中乌审旗和鄂托克旗各4万亩项目于2016年年初开工建设,但两个旗都存在因个别项目标段多次流标等原因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等问题,乌审旗、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对此要高度重视,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建设任务;达拉特旗8万亩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目前仍未开工建设,达拉特旗人民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开展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确保2017年春季开工建设,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此外,2015年下达东胜区、伊金霍洛旗和鄂托克旗使用切块资金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杭锦旗呼和木独镇宜耕沙地生态保护型土地整治示范项目要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确保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落实责任,兑现奖惩
各有关旗区要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旗区,市人民政府将商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撤销未完工项目,并扣回该项目资金,停止今后对该旗区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安排;对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旗区,将在今后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安排、资金下达时给予适当倾斜。
附件:鄂尔多斯市农村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间表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