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做好扶持方式调整工作
各地区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抓紧对本地区全部移民人口身份进行进一步核定。对身份核实无误的原迁移民、非原迁移民,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实行资金直补到人的扶持方式。直补资金发放实行动态管理和年度审验制度,各区市县、先导区移民机构要认真核对,及时核减,按时进行年度审验。凡没有及时核减、没有参加年度审验的,下一年度停发直补资金。
二、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十四部委《关于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精神,以因水库修建失地较多和移民安置较多的216个行政村为重点,扎实推进我市后期扶持工作。要做好移民扶持规划与各专项规划、十二五规划的结合,以及移民专项资金与其他渠道资金的统筹衔接,整合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做好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抓好试点村建设,坚持一村一策,实行整村推进,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发展。要及时总结经验,定期通报扶持成果,研究制定指导性强的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办法。
三、强化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监管,积极主动做好移民稳定工作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关系到移民的切实利益,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监察、审计、移民等部门协调联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加强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监督检查。市政府也将组织督导检查组,加大整改和跟踪问责力度,杜绝各种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移民工作得到有效监管。要高度重视维护移民稳定工作,完善矛盾纠纷的排查机制,及时排查和化解移民群众的不稳定情绪,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妥善解决移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