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营口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营口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68号)精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五大发展理念,遵循政府主导、改革创新、民生优先、统筹推进、普惠服务、安全第一的原则,以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加快农村交通运输转型升级,提升农村交通运输服务能力,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切实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着力从“会战式”建设向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到2020年,基本建成能力总体适应、结构科学合理、组织集约高效、技术先进适用、安全保障有力、生态环境友好、体制机制顺畅的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体系。主要目标是实现“十三个100%”的奋斗目标,即撤并村通沥青(水泥)路达到100%,行政村之间通沥青(水泥)路达到100%,现有乡级公路沥青(水泥)路铺装率达到100%,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县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农村客运车辆卫星定位及视频监控装置安装率达到100%,农村客运车辆主动安全技术装备安装率达到100%,城乡客运一体化考核AAA级市、县达标率达到100%,农村客运车辆带邮带货建制村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客运站亭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乡镇快递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快递比例达到100%。
三、重点工作
为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十三五”期间重点实施六项工程,抓好三项工作。
(一)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攻坚工程。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258.5公里,其中精准扶贫工程202公里。重点解决通往乡村学校公路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打通“断头路”,有序推进通往产业园区、乡村旅游景区等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道路建设。优先保障撤并村通油路和具备条件的窄路面加宽改建,打通农村公路瓶颈路段。重点支持行政村之间通沥青(水泥)路建设,重点安排现有乡级公路黑色化工程。〔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局〕
(二)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施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1536公里,使破损严重、建设年限较早的老油路(水泥路)恢复使用功能,切实保障农民基本出行需求。落实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积极开展春秋季节养护会战,切实做到有路必养。〔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局〕
(三)实施农村运输服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网络,拓展现有农村客运站服务功能,发展集农村客运、农村物流、农村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综合服务站,更集约、更有效地推进农村客货运输发展。合理制定农村物流发展规划,加快发展农村物流信息系统,整合交通、邮政、农资、供销等相关部门信息资源,构建包括农民、物流企业、农副产品经营者、市场管理部门、物流监管单位及行业协会为主体的多方农村物流信息网络平台,具备供求信息发布、政策公开、物流查询、农资采购、商超对接等功能,通过加强信息的集成和流通,规范农村物流渠道、物流管理和物流服务标准,减少物流中转频次,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提高物流服务的质量与效率。推进农村快递综合服务站建设,推进农村快递综合服务站与农村地区运输企业合作运送邮件、快件,重点推进交邮合作的资源共享与整合型农村物流试点项目,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农资、消费品下乡双向流动。〔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局〕
(四)实施农村运输服务资源整合工程。培育一批骨干农村物流企业,支持交通运输企业、邮政企业、供销社企业利用农村客运班车运送邮件、快件等,重点推进交邮合作、交供合作的资源共享与整合型农村物流试点项目,努力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农村物流发展格局。改善农产品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环境,提高农产品城市配送通行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农产品“最后一公里”的城市配送瓶颈问题,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农资、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农村客运车辆应用,提升农村客运绿色可持续发展水平。〔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五)实施农村交通运输生命防控工程。大力实施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完成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186公里,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现有县乡公路隐患路段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加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592延米/33座,加强对建成年限较早、桥型结构落后、施工工艺存在缺陷的老龄桥和低标准桥梁的跟踪监测,及时消除桥梁隐患点,确保2017年底前消灭县级公路现有危桥,2020底前消灭乡级公路现有危桥。推广农村客运安全保障技术装备,强化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监管,推进农村客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及视频监控设备和应用胎压检测安全预警系统,提升农村客运安全保障水平。加大农村渡口渡船的更新改造力度,推出适合我市渡运特点的标准化船型,对农村渡口摆渡式老旧渡船全部进行更新改造,提升渡运技术水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渡运安全。〔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局〕
(六)实施邮政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以建设普惠邮政为基准线,建立“覆盖城乡、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及“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提升邮政普遍服务质量和快递服务城乡普惠水平。深化交邮合作,大力实施邮政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发挥邮政行业在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投递网络建设,力争两年内全部实现建制村邮件“直投到村”;深入推进“快递下乡”工程,推动面向农村的末端网络运营模式,支持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推动精准扶贫和农民增收,发挥寄递渠道优势,助推特色农产品进城,2020年底前具备条件的乡镇快递服务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市场竞争和调节机制,推动快递企业投递末梢向建制村延伸,逐年提高建制村通快递比例。〔各县(市)区政府,市邮政管理局〕
(七)抓好农村公路体制机制建设工作。县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四好农村路”事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政府挂帅、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切实做好建设资金筹集和组织实施工作,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管理经费全部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农村公路管养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或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交通助理在农村公路管养中的作用,逐步在乡镇政府设立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在建制村建立村道管理议事机制,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落实必要的管养人员和经费。〔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局、财政局〕
(八)抓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建立完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辽宁省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对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各类非法占用、损坏公路路产的案件等进行及时查处,防止制止各类违法损坏、占用农村公路设施的行为。加强农村公路涉路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严格许可审批程序,实施全过程监管。大力开展治超执法工作,根据实际在乡道、村道设立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同时加强路面执法,有效打击和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运输。〔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局〕
(九)抓好农村公路环境整治工作。县乡政府要对本地区实行统一领导,结合宜居乡村建设,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农村公路两侧绿化美化,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非公路标志。积极开展骑路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在具备条件路段实现“退路进场、退路进厅”,保证农村公路通行安全。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要实现路田分离、路宅分离,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四、保障措施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是我市“十三五”农村公路工作的核心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切实将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政府挂帅、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负责本辖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要求、任务分工,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有序推进。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协调相关行业部门,做好“四好农村路”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充分发挥乡镇、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激发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积极性。
(二)加强资金保障。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按照农村公路资金投入的政策、标准,将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所需资金纳入市、县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并规范使用。各县区政府应强化政策支持,制定出台优惠政策,统筹解决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所需砂、石、土料场、生活用地、取水和供电等问题。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三)开展示范县创建活动。各县政府要主动作为,参照省交通厅出台的“示范县”创建标准,结合本地特点,充分调动行业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在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输体系完善方面下功夫、见实效,营造“四好农村路”建设良好氛围。行业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县的指导,加大政策激励,进一步巩固示范县创建成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好示范县的典型引领作用,促进 “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监督考评。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县区政府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逐级签订责任状,将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工作督查制度,按省市督导考评办法,重点围绕省市确定的农村公路发展任务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资金落实等方面开展督导考评工作。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在下年度项目安排及补助资金方面给予倾斜,对没有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