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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8-12-24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河东新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构建管理与执法高效统一的“大城管”格局,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城市管理体制

以“一委一办一中心”为基础,以“一级执法”为根本,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优化市城市管理体制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功能和运行机制。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城市管理总体规划和实施细则,统筹协调处理城市管理的重要事项,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性考核。原则上每2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检查城市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通报有关绩效考核结果,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城市管理工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城市管理合力。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就城市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与协调。

(二)进一步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市城管执法局要认真履行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切实做好城市管理日常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考核工作。

(三)成立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城市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进行“一站式”指挥调度、综合监管考核。指挥中心设立12319服务热线。

二、明确城市管理职责

根据《辽宁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省政府令第26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辽阳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辽政〔2005〕179号),市城管执法局作为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行一级执法,行使省政府授予的10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三、建立网格化城市管理机制

坚持“属地为主、责任到人、分级管控、督查考核”的原则,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科学划分管理网格,制定精细化管理标准,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城区政府、街道主要领导及社区负责人为辖区城市网格建设管理第一责任人,每个网格要定人、定岗、定责、定标准,及时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每个社区要配备一名专职的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员,社区信息采集员配备“城管通”,负责对城市管理相关信息的收集、发送、反馈等工作。

四、理顺城管执法体制

加强市城管执法局机关科室配置和专业直属机构建设,集中执法力量到基层分局,科学合理配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市城管执法局六个派出分局实行市城管执法局与城区政府双重管理体制,干部任免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其中城管白塔分局局长由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兼任,副局长按正科级配备;城管宏伟分局、弓长岭分局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由属地城区政府负责。

五、加强城市管理保障体系建设

(一)强化公安保障。为强化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城管与公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组建辽阳市公安局城管分局,为市公安局直属副处级机构,实行市公安局和市城管执法局双重领导、以市公安局领导为主的体制。主要职责是负责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查处工作;保障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突发应急事件的维稳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市财政要保障市城管执法局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硬件平台建设资金和每年运行、维护经费的核拨。

(三)强化监督保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辽阳广播电视台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立记者站,开设城市管理专题电视栏目,曝光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管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辽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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