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要求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省政府决定对我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调整。新的《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含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用)由省国土资源厅印发,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调整并公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其中,经济林补偿标准由省林业厅调整并公布。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7日
区片编号 | 征地补偿安置费 | 社保费用 | 区片范围描述 | ||
元/亩 | 万元/公顷 | 乡镇名称 | 行政村 | ||
4101000101 | 225000 | 337.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建成区 | 西三环以东、中州大道以西、北三环以南及南三环以北围合的建成区区域内 |
刘寨街道办事处 | 兴隆铺村、张砦村、刘砦村、小杜庄村 | ||||
长兴路街道办事处 | 王砦村 | ||||
西流湖街道办事处 | 柿园村 | ||||
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 | 闫垌村、后河卢村 | ||||
秦岭路办事处 | 南陈伍寨 | ||||
汝河路街道办事处 | 李江沟 | ||||
嵩山路办事处 | 黄岗寺社区 | ||||
人和路办事处 | 王胡砦社区 | ||||
长江路办事处 | 孙八砦社区、高砦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