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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12-25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朝阳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辽宁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7〕75号)要求,结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摸底评估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国家、省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有关要求,立足我市化工产业发展实际,以现有化学工业园区和化工项目集中摆放区为承接园区,统筹实施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和转型升级。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平稳有序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确保生产安全、环保达标、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通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降低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和环境风险,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促进石化化工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区位条件、发展基础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合理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方案,分阶段组织实施。

积极稳妥,各负其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于列入实施范围内的企业,严格按要求实施就地改造、异地搬迁或关闭退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确保工作如期完成。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业园区和产业集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在2018年年底前全部启动,2020年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年底前完成。新批建项目全部按规定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产业集中区。

四、实施范围和进度安排

现阶段共确定危化品生产企业13家(见附件1),涉及全市六个县(市)区。经过评估,目前有两家企业不符合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分别为:朝阳光达化工有限公司、朝阳县富达乙炔厂。经过专家评审,相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议定,计划对以上两家企业进行就地改造和搬迁改造。

(一)朝阳光达化工有限公司

朝阳光达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白松泉,是一家专门从事LM系列冰河冷媒的企业。公司占地面积2800m2,现有职工15人,年产LM系列冰河冷媒4000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包括:乙醇、乙二醇、苯甲酸钠、钼酸钠、硅酸钠。生产的产品中,LM-1(含乙醇)、LM-2(含乙醇)、LM-3(含乙醇)含量达80%以上,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第六条规定,该企业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企业工商注册地址位于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97号,LM系列冰河冷媒生产厂区位于龙城区拉拉屯村1组,厂区西侧和北侧均为朝阳天龙螺旋焊管厂,东侧和南侧均为物流市场办公楼,距离厂区南侧200米为拉拉屯村。

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发生事故的安全距离均为40米,符合要求,但与周边建、构筑物防火距离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合格。

光达化工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启动搬迁改造工作,搬迁地选在朝阳市高新区,预计2018年年底前搬迁可以完成,最迟在2020年前完成。

(二)朝阳县富达乙炔厂

朝阳县富达乙炔厂,法定代表人为董彦俊,是一家专门从事乙炔生产的企业。企业占地面积5267m2,现有职工12人,年产乙炔气体2万瓶。乙炔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故该企业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该企业评估厂区位于朝阳市朝阳县柳城镇郭家村,厂区东侧为废品收购站建筑,南侧为民用建筑,西侧和北侧均为空地。距离厂区西侧55米为郭家村居住区,距离厂区东北侧170米为西郭家村居住区,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发生事故与周围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距离40米的要求,但乙炔生产厂房与东侧废品收购站民用建筑防火距离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要求。

朝阳县富达乙炔厂卫生防护距离评价结果为100米, 该范围内有9户常住居民,不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2018年1月企业按整改要求进行了工艺调整,现卫生防护距离评价结果为50米,已满足防护要求。

目前,朝阳县富达乙炔厂正在按要求进行就地改造。如就地改造仍不能达标,需在2018年年底前寻找搬迁承接地,启动搬迁改造,并2020年前完成。

五、职责分工

成立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朱乾、黄丽颖任组长,市工业信息化委主任张焕新、市安监局局长崔永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工业信息化委、安全生产监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环保局、卫生计生委,相关县(市)区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信息化委。相关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危化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并督促各县(市)区完成搬迁改造计划任务。

(二)各县(市)区政府是本辖区危化品企业实施搬迁改造的责任主体,指导企业制定搬迁改造方案,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本辖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任务。迁入地政府为承接异地搬迁企业新址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保障项目入驻审批需要,按照新址项目建设、投产的时间节点要求,牵头落实项目选址、用地和公用工程配套等。

(三)市工业信息化委、安全生产监管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财政局、卫生计生委等部门为服务主体。市工业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要积极帮助搬迁企业争取国家相关政策。市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卫生计生委负责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搬迁改造期间不发生环境、安全、卫生事故;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用地指标;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提出规划选址意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就业服务,积极扶持有关失业人员再就业;市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

(四)企业作为搬迁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要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搬迁改造工作,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六、主要任务

(一)严格按计划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要求做好本辖区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对就地改造的企业,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会同安监、环保部门对改造结果进行重新评估。对计划搬迁至其他县(市)区的企业,要协助企业对接搬迁承接地,做好两地间沟通协调工作;对正在实施的搬迁改造项目,做好项目监管和服务。各相关部门对规定时限内不能启动搬迁和不能完成搬迁改造的企业,不再延续和核发相关手续。(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委、安全生产监管局、环保局)

(二)加强服务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要督促搬迁改造企业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要加快项目规划、选址、安全、环保等前期环节的审批进程,建成后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满足安全和环保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协调职能部门向异地迁建后的企业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生产要件。各相关部门要及时、精准地做好审批、验收、协调、服务工作。(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委、安全生产监管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三)强化安全环保

加强项目审批、选址、安全、环保等环节的管理措施,严禁搬迁改造企业在原址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对正在实施搬迁改造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搬迁改造期间不出现安全和环保问题;要督促企业依法开展搬迁改造项目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搬迁改造企业拆除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构筑物和防污染设施,督促其事先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防范拆除活动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加强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严防丢失被盗;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腾退土地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环保局)

(四)妥善化解各类风险问题

妥善解决因搬迁改造带来的职工分流安置问题,通过开发就业岗位、加强职业培训、提供就业服务、落实扶持政策等措施,积极扶持有关失业人员再就业。认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向公众公开搬迁改造项目相关信息,研究建立贯穿规划、建设、运行全过程的风险防控机制,形成早预见、早发现、早处置的风险化解机制。(责任单位:龙城区、朝阳县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的引导作用,鼓励搬迁改造同淘汰落后产能、流程再造、组织结构调整、品牌建设等有机结合,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鼓励搬迁改造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对涉及高风险的化学品、工艺和装备实施替代和改造,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或设备,严禁生产国家禁止生产的产品。积极推进智能制造,鼓励建设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和智慧化工园区,以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提高安全和环保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促检查

市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发挥牵头推动作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支持,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通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激励,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时督促整改。

(二)加大支持力度

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项目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参与企业搬迁改造。企业在搬迁改造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对搬迁改造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搬迁后退出的工业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和做好场地修复的基础上,依法批准后,可用于发展三产。支持搬迁改造企业在原址上依法依规进行转型项目建设,并在土地使用政策上给予支持。

(三)严格准入

在做好现有企业搬迁改造的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应法规,在城镇人口密集区不得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对目前评估合格的企业,要对其加强管理,如出现安全及环境影响,也要纳入改造规划。要加强对其周边区域的管控,避免人为造成的安全卫生防护现状改变。未设立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的地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建化工项目,目前现有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要进一步完善规划,明确承接产业种类。

(四)搞好场地治理

各县(市)区政府要指导搬迁改造企业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和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督促指导企业开展搬迁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污染源、污染范围和程度,采取工程技术、生物修复等措施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土地再开发的环境安全和无害化利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加强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企业和群众正确认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鼓励公众、行业协会和同业企业积极参与搬迁改造企业违法行为举报。加强舆情跟踪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1.朝阳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名单

2.朝阳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汇总表

3.朝阳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项目表

 

 

 

 

 

 

 

附件1

朝阳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县区

企业地址

法人

安全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

初步

意见

1

朝阳市煜汇乙炔厂

双塔区

他拉皋镇

王洪波

合格

合格

 

2

朝阳金达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双塔区

龙山街四段788号

赵春雷

合格

合格

 

3

朝阳金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双塔区

桃花吐镇

小桃村

赵春雷

合格

合格

 

4

朝阳光达化工有限公司

龙城区

拉拉屯村1组

白松泉

不合格

合格

搬迁

5

朝阳县富达乙炔厂

朝阳县

柳城镇郭家村

董彦俊

不合格

调整后合格

改造或搬迁

6

朝阳百盛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朝阳县

柳城工业园区

刘远清

合格

合格

 

7

朝阳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

朝阳县

松岭门蒙古族乡松岭门村

王建平

合格

合格

 

8

朝阳泓澄化学产品有限公司

朝阳县

二十家子镇兴隆岗村上黄组

刘晓会

合格

合格

 

9

朝阳金化学产品有限公司

朝阳县

二十家子镇兴隆岗村上黄组

李春财

合格

合格

 

10

北票东大乙炔制造有限公司

北票市

北票经济

开发区

邱尚利

合格

合格

 

11

辽宁施可丰新型肥料有限公司

北票市

北票市经济开发区冶金工业园区

解永军

合格

合格

 

12

辽宁红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喀左县

大城子街道小城子村

杨桂廷

合格

合格

 

13

辽宁全康生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平县

张家营子镇于家窝铺村水泉南山

徐玉丰

合格

合格

 

 

 

附件2

 

 

 

 

 

 

 

 

 

 

 

 

 

朝阳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汇总表

 

 

 

 

 

 

 

 

单位:米

 

 

序号

企业名称

现地址

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情况

搬迁改造计划及期限(选择三种方式之一填写)

备注

 

安全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

就地改造

异地搬迁

关闭退出

 

实际值

标准值

实际值

标准值

启动时间

完成时间

启动时间

完成时间

拟搬迁化工园区

启动时间

完成时间

 

1

朝阳光达化工有限公司

朝阳市龙城区拉拉囤村1组

4.9

10

 

 

 

 

2016.5

2018.11

朝阳市龙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 

朝阳县富达乙炔厂 

朝阳县柳城镇郭家村 

7.5 

25 

53

50 

2018.02 

2018.12

2018.12 

2020.1 

待定 

 

 

 

 

 

 

 

 

 

 

 

 

 

 

 

 

 

 

 

 

 

 

 

 

 

 

 

 

 

 

 

 

 

 

 

 

 

 

 

 

 

 

 

 

 

 

 

 

 

 

 

 

 

 

 

 

 

 

 

 

 

 

 

 

 

 

 

 

 

 

 

 

 

 

 

 

 

 

 

 

 

 

 

 

 

 

附件3

 

 

 

 

 

 

 

 

 

朝阳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项目表

 

 

 

 

 

 

单位:亿元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所在地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进展情况

备注

总额

银行贷款

自筹及其他

(二)异地搬迁项目

 

 

 

 

 

 

 

 

 

1

朝阳光达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3万吨环保型高效载冷剂项目。项目新建生产线四条:即载冷剂系列产品生产线;载冷剂液体原料生产线;载冷剂粉体原料生产线;载冷剂助剂生产线。新建生产厂房14400平方米,附属设施4300平方米;购置反应釜等设备95台套;建设地上、地下原料和成品储罐20个,2000立方米;购置运输槽车20辆。

2016.5-2018.11

建设地点选择在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步街与电厂一路交汇处,占地面积56.8亩。

1.1

0.6

0.5

年产3万吨环项目已经完成可研、地勘、文勘、备案、能评、规划选址、安全条件审查、土地批复、维稳评估、环境评价、设计等前期工作。2016年5月--2017年11月,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电路和路面正在按照计划施工。项目计划于2018年11月全部完成投产。

 

2 

朝阳县富达乙炔厂  

 建设项目主要生产电石、丙酮、乙炔、硫酸。

2018.12-2020.1

 如就地改造不能达标,将启动搬迁。

 

 

 

 正在就地改造

 

 

 

 

 

 

 

 

 

                                                   

 

 


详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