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辽建棚户区回迁楼建设
推进协调小组的通知
连山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支持和配合辽宁省建工集团推进辽建棚户区回迁楼建设,加快解决回迁户超期回迁问题,市政府决定成立辽建棚户区回迁楼建设推进协调小组,协调推进辽建棚户区回迁楼建设相关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建中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郑守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柴文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成 员:马文志 市财政局局长
徐长顺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永林 市人防办主任
邓爱平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柏 岩 市消防局局长
刘素新 市信访局副局长
鲁秀红 连山区区长
推进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公室主任由柴文海同志兼任。联络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调研员胡忠新(15694290666)、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杨玉明(15694297555)担任。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