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政办发〔2018〕3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石景山区“全面深度转型,高端绿色发展”,构建“八个高端体系”的目标,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国土调〔2013〕34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编制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建议方案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的函》(市规划国土函〔2017〕2325号)文件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总量
2018年石景山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落实总量15.82公顷,全部为新增供应。
(二)用地结构
2018年石景山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新增供应总量中棚户区安置住房用地15.82公顷,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0.00公顷(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包含公租房、限价房、经适房等用地)。
石景山区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用途结构表
二、计划落实方式
计划新增供应15.82公顷。
三、计划执行措施
(一)强化领导,加强沟通,确保计划实施。切实落实区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主体责任,加强前期协调工作,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实施。
(二)科学合理把握土地供应节奏,优先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确保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全面落实。
四、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石景山区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地块信息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
石景山区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地块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