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开展全运城市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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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
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16年10月19日
关于开展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迎接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以下简称全运会),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现就开展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大干四季度、奋战300天,认真实施城市综合整治,深入推进美丽天津建设,加强城市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升城市“美化、绿化、净化、亮化、序化”水平,以环境优美、服务优良、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迎接第十三届全运会召开。
(二)工作目标。
1.市容环境整洁靓丽。综合整修89条重点道路沿线2023栋建筑、31个重点地区、28个比赛场馆周边环境,提升海河及25公里夜景灯光线,治理城乡结合部、里巷道路、沿街门店的脏乱差现象,整治占道经营和堆放,依法严治环境秩序、交通秩序,着力打造整洁、有序、大气、靓丽的市容市貌,全面提升市容环境和城市管理水平。
2.生态环境清新优美。统筹郊野生态大绿和城市园林绿化,新建提升绿化2000万平方米、公园17个,今冬明春植树造林54万亩;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新建改造一批污水处理设施,落实“五控”措施,严防严控环境污染,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景美的生态环境。
3.安全保障有力有效。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抓住食品安全、交通秩序、水电气热保障等重点,坚持源头管控,完善硬件设施,强化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水电气热正常供应和使用安全,打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4.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提升行业文明服务、市民文明素质为重点,加强教育引导,完善行为规范,强化文明管理,倡导文明执法,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城市软实力,展示国际都市的文明形象。
二、主要任务
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工作主要包括十项重点工程:
(一)街景立面美化提升工程。
1.编制规划导则。运用无人机等先进手段对全市建成区进行航拍,勘察街容街景情况。编制修订天津市街容街景提升改造规划和建筑立面改造、第五立面整治、城市家具配置、户外广告设立、商业牌匾设置等导则规范。
2.整修建筑立面。对卫津南路等道路沿线2023栋建筑进行综合整修,对1276幢建筑坡屋顶进行粉刷、油饰,综合治理天津中医药大学、农学院等12所高校周边环境。对南开区云阳道、红桥区洪湖南路、河北区三马路、和平区哈密道、河东区唐口二号路、河西区合肥道等道路环境实施综合整治。
3.修饰城市“家具”。对全市道路两侧果皮箱、座椅、报刊亭、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以及各类箱柜、标牌、线杆、护栏等进行更新配置、清洗油饰。对长江道等6座人行天桥进行整饬维修。综合修复提升海河沿岸损毁设施。
牵头单位:市市容园林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建委、市教委、市规划局、市体育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交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通信局、天津移动通信公司、天津联通公司、天津电信公司、市电力公司、城投集团、天津日报报业集团、今晚传媒集团、市邮政公司、天津出版传媒集团、公交集团及各区县人民政府。
(二)净化亮化改造提升工程。
1.开展环境卫生清整。持续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整、大清洗、大扫除”活动。搞好河道、工地、城郊结合部、农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卫生治理,开展清脏治乱专项行动,清理楼顶空间杂物,消除安全隐患,拆除违法搭建,清除各类垃圾杂物和卫生死角。推进机扫水洗全覆盖。加强公交出租长途运营车辆、环卫清扫清运车辆、工程运输车辆等专用车辆清洗清洁。
2.打造整洁城市窗口。对全市境内的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沿线两侧及周边区域实施综合治理,拆除违章建筑、废弃建筑,拆除违法设置的广告牌匾,美化建筑设施,清除垃圾堆物。保持车站、机场、码头等窗口单位环境整洁。
3.治理沿街门店脏乱。落实门前包保责任制,加强沿街门店、菜市场、早市夜市、商业街等环境治理力度,治理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违法行为,加强违法小广告的治理。规范沿街底商牌匾广告设置,清理各种违法悬吊挂物。
4.抓好占路经营治理。加大执法巡查频次,集中治理马路餐桌、摆摊设点等违法占路经营行为。疏堵结合,取缔非法占路经营,迁移占路市场,新建提升10个标准化菜市场,创建30个环境整洁菜市场。
5.搞好城市垃圾处理。强化生活垃圾处理,制定工作方案,推进社区垃圾源头分类,建立健全日清日运机制;提升改造垃圾转运站13座,加快落实环城四区垃圾焚烧厂的规划选址和项目落地,推动贯庄垃圾焚烧厂投产运营,启动西青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设。强化建筑垃圾处理,加快津南区等建筑垃圾场建设,加强建筑垃圾卸地的监督管理。强化餐厨垃圾处理,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对全市机关、学校、宾馆、饭店的餐厨垃圾进行统一收储、封闭运输、工厂式无害化处理。
6.美化社区村庄环境。全面整治社区和农村环境,全力解决综合服务和改善配套设施等问题,切实解决好农村水电气路建设、村容村貌整治、旱厕改水厕、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和综合服务等问题,努力新建一批美丽社区和美丽村庄。
7.提升城市夜景灯光。研究制定全市灯光夜景和亮化工程总体、区域规划设计方案,并抓紧实施。扩大亮化范围和区域,突出抓好中心城区、郊区、新区建成区主要街区、旅游景区、重点路段、河流、地标建筑、城市入口的灯光亮化设施建设。结合海河综合改造,完善海河夜景灯光设施,提升25公里夜景灯光线,重点完善文化中心、天津站、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等地区灯光组团。补装补建中心城区20条道路缺失路灯,更换友谊北路等51条道路老化灯具,改造长泰河、南运河、复兴河、月牙河等河道照明设施,提升灯光亮化工程的品位,打造天津靓丽的风景线。
牵头单位:市市容园林委。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市公安交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城投集团、北京铁路局天津办事处、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天津港集团、市电力公司及各区县人民政府。
(三)里巷道路环境治理工程。
1.修复破损路面。对54条里巷道路进行修补,修整士英路等15条道路人行便道。
2.整治里巷环境。制定里巷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导则标准,清理里巷杂物,补全照明设施,硬化裸露地面,实施建绿补绿。
3.推进旧楼区改造。按照全面普查、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对中心城区的危改房、还迁房、远年商品房进行普查,制定专项规划和方案,启动实施12片社区环境治理,对已完成改造的2186片旧楼区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4.治理架空线缆。实施架空线缆入地,对河西区体北道、河北区三马路等30条道路架空线缆迁改入地。对全运会场馆周边涉及的180档临时线实施集中入地。对全市151条主干道路、31个重点地区废弃、破损、无主的各类线杆实施拔除。编制完善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结合新区域开发,统筹推进地下管廊建设,逐步改善道路“拉链式”问题。
牵头单位:市市容园林委。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通信局、市综合执法局、天津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天津移动通信公司、天津联通公司、天津电信公司、城投集团、市电力公司及各区县人民政府。
(四)园林绿化建设提升工程。
1.推进建成区绿化建设。优化城市绿地布局,编制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针对不同区域特点,科学选好树种,种大树成大林,改善城市生态品质,全市建设提升各类绿化2000万平方米。
2.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建设。对全运会53个比赛场馆、125条道路、10条河道沿线绿化进行改造,实施90条道路立体绿化和垂直绿化,改造28处街头街心绿地。对中心城区干枯死树死苗3800株、缺株1.3万株,绿篱缺垄59万株、裸露绿地159万平方米进行绿化补植。
3.推进公园社区绿化建设。建设提升17个城市公园,抓好侯台公园、奥体公园、梅江公园建设,搞好水上公园、动物园提升,增强城市绿地与体育健身功能。对56个老社区实施补绿增绿。
4.推进环外区域植树造林。重点抓好外环线外侧、12条入市道路绿化和津港高速公路外侧绿化带等10项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对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及收费站出入口匝道绿化进行提升改造,全年造林绿化54万亩。
牵头单位:市市容园林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农委、市教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体育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城投集团、相关产权单位及各区县人民政府。
(五)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1.推进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要求,着力解决主要河道和水源地污染问题,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整治农村坑塘水系污染问题。整治工业污染源,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完成40家废水直排企业治理。整治生活污水,提标改造55座污水处理厂,实施各区合流制地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铺设雨污分流管道3公里。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5条(段)治理工程。
2.强化空气污染防治。
(1)严防严控扬尘污染。严格落实“五个百分之百”扬尘控制措施。实现土石方作业建筑施工工地红外摄像视频监控全覆盖和扬尘在线24小时动态监测。加强拆房工地扬尘治理,深化全市拆房工地动态监控。实施道路“以克论净”月考核。严格工程渣土运输和堆卸地管理,联合开展道路渣土运输治理工作。强化堆场和裸露地面扬尘治理,对全市工业企业堆场和裸露地面实施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
(2)严防严控机动车和船舶污染。加快淘汰老旧车,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任务。严格燃油机动车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检验。强化道路车辆尾气监测,利用遥感检测等技术筛查机动车20万辆以上。新建码头同步配套岸电设施,港作船舶岸电覆盖率达到100%。
(3)严防严控工业企业污染。完成4家钢铁企业无组织排放升级改造,完成38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关停淘汰落后企业100家。新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4)严防严控秸秆焚烧。组织开展秸秆禁烧督导检查,督促强化四级网格化管理。推动秸秆还田、农机具离田作业,完成423万亩农作物机收。全市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建委、市农委、市市容园林委、市公安交管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水务局、天津海事局、天津港集团及各区县人民政府。
(六)道路交通秩序治理工程。
1.优化交通体系建设。加大交通网络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在建铁路、地铁、公路、航运、航线配套联运设施建设,尽早竣工运营。加密城市规划路网,加强次支干路建设,打通卡口道路和“断头路”,形成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完善道路微循环,破除城市交通拥堵瓶颈。
2.提升改造交通设施。构建大交通信息化网络体系,新建改建交通信号灯100处,推进交通信号区域协调控制系统建设,完成中心城区1500个路口的交通信号协调管制,实现红外线视频监控全覆盖。更换并规范设置交通标志。进一步完善天津市停车场建设规划,合理配置停车设施,增加停车泊位。
3.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加大整顿交通秩序力度,以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和整治超速超限超载违法运输为重点,优化交通组织,治理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道路秩序管理,重点治理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向车外抛洒物品等违法行为。加强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及时清洗更换、油饰见新。对151条主干道路、31个重点地区及其他重要区域违法停车开展专项治理,依法处罚、拖移在道路上违法停放的废旧无主机动车。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公安交管局、城投集团、轨道交通集团及各区县人民政府。
(七)公用设施功能提升工程。
1.提升改造环卫设施。提升改造中心城区环卫公厕80座,添置移动车载公厕12部、环卫监测车8部,更新公厕指示牌。
2.提升改造公交设施。建设公交专用车道153公里,优化公交线路,更新购置公交车辆1000辆,推进公交首末站、港湾式停靠站规划选址建设,改造建设公交候车亭、指示牌等专用设施,加强自行车专用道、步行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
3.提升改造安全设施。完善全运会场所、车站、地铁、商场、旅游景点、医院等重点部位的安检保卫和应急处置设施,加大视频监控、护栏等技防设施建设力度,确保设施完好、正常发挥功能。
4.搞好锅炉烟囱美化。对全市中心城区废弃锅炉烟囱进行摸底调查,对需要拆除的尽快拆除,对保留下来的制定美化方案,全面组织好美化工作。率先实施双港、青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锅炉烟囱美化。
牵头单位:市市容园林委。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公安交管局、能源投资集团、公交集团、北京铁路局天津办事处及各区县人民政府。
(八)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程。
1.强化源头生产管控。对食品、农产品生产环节要加强监管,防止源头污染。加强对我市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质量安全监管,增加抽检频次和范围。对定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食品加工企业,派人进行驻点监管,做到封闭管理、现场检测、批批检验、严格准出。依法重点监控农业投入品及原辅料使用情况,严厉打击违规使用药物及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进行重点治理。
2.强化流通运输管控。重点治理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强化食品运输管控,对全运会供应食品实行专人专车运送,从生产基地到宾馆饭店进行点对点运输,车辆全部实行GPS(全球定位系统)定位,确保全程可控。
3.强化餐饮和使用环节管控。充分储备全运会供应食品,所有食品留样备查,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监管体系。开展餐饮服务行业大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全运会定点餐饮服务单位、运动场馆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点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严控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委。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委及各区县人民政府。
(九)水电气热安全保障工程。
1.加强供水保障。全面检查市政供水管网, 消除供水安全隐患,强化管网监控、抢修维护,营造安全稳定的用水服务环境。
2.加强供电保障。完成电网重点改造项目。开通全运会配套项目用电绿色通道,2016年底前完成武清区体育中心等新改扩建场馆、云实园等全运村地块电力配套项目送电任务。深入查改供电安全隐患,完善分级分类现场保电方案,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加强全运会场所内部供电设备安全管理,确保全运会电力供应“设备零故障、客户零闪动、工作零差错、服务零投诉”。
3.加强用气保障。严格执行服务标准规范,加强用气入户安全检查。加大巡查燃气管网力度,大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演练,全力做好全运会期间气源保障工作。
4.加强供热保障。严格执行供热设施安全管控规则和施工标准规范,加强热源厂锅炉和辅机以及燃气配套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大换热站、热力管网的巡查力度,强化燃煤使用管理,深入开展供热安全与节能宣传,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水务局、市电力公司、水务集团、能源投资集团、各区县人民政府、全运会场所管理单位。
(十)城市文明建设综合提升工程。
1.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重点,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打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持续推进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祭扫等专项行动,加强文明宣传教育,劝导不文明行为,坚决整治燃放鞭炮、烧撒纸钱、噪音超标等问题,曝光反面问题,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文明和谐的正能量。
2.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以开展“迎全运最美市民”评选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文明教育和公益宣传系列活动,制定文明守则,加强文明礼仪教育,推动文明礼仪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利用多种媒体,在重点区域和人流密集场所,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推进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建成900个健身园、500个“绿色健身站”、90个青少年训练基地;开展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全面提高市民健康素质。
3.提升文明服务水平。以规范服务言行和开展志愿服务为重点,深入开展迎全运服务大提升活动,倡导文明用语,加强文明服务,突出行业和区域特点,强化从业人员服务培训,组织开展行业竞赛、评比活动,设立共产党员“先锋岗”、“文明窗口”,制定完善行业文明服务规范,严格落实文明服务标准,提升文明服务水平。重点提高商贸、旅游、金融、交通等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建成并投入使用一批服务设施,利用互联网技术、自助设备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便捷服务程度和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志愿服务作用,鼓励更多的城乡居民和学生、企业员工主动参与迎全运志愿服务,形成广泛参与、人人关心全运会的良好社会氛围。
4.提升文明服务管理效能。加强服务行业监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及时查处曝光不文明服务行为。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系统,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服务行业满意度调查,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反映问题。提升监管部门的文明执法程度,完善管理标准和流程,大力推进文明服务、文明执法。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教委、市建委、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容园林委、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公安交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团市委、市妇联、市金融局、天津银监局、天津保监局及各区县人民政府。
三、时间安排
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部署动员(2016年10月中旬)。市人民政府召开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各区和市有关部门对照整治内容,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召开会议组织推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全面整治(2016年10月下旬至2017年4月底)。各区和市有关部门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主体责任;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秋植绿化、建筑整修主体、里巷道路环境整治等任务,整治工作大见成效;2017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整改提升(2017年5月)。组织各区、各部门对整治工作边实施、边检查、边整改、边提升。
第四阶段:巩固拓展,常态长效(2017年6月后)。组织开展城市综合整治“回头看”,深化治理措施,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巩固发展整治成果。
四、组织推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协调。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全运会组委会统一领导下,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市长孙文魁牵头负责,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福海协助,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容园林委)协调落实。市各相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区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部门和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组织推动,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资金投入和工作推动“六个到位”。各区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加强配合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负责、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
(二)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承担的整治任务,抓紧制定具体方案、应急预案,细化分解整治任务,全面开展整治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和属地化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领导责任、主体责任、整治责任、检查责任,列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推动各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扎实开展。市财政局对涉及财政资金的项目依法依规予以审核支持,市审计局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依法审计。
(三)狠抓检查落实,认真考核问责。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常态长效机制,坚持日调度、周巡查、月检查,层层抓督促检查和整改,确保各项综合整治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成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要组建检查组,建档立卡,健全工作台账,对整治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开展集中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突击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问题,严格督促整改。要坚持标准、严格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监督问责机制,及时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对整治工作不力、工作失职和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公开曝光、严肃问责。同时,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附件:1.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任务分工表
2.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任务清单(表样)
3.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责任清单(表样)
4.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问题清单(表样)
5.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整改清单(表样)
6.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工作检查验收清单(表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