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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黑山谷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的批复

时间:2018-12-29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渝府〔2014〕6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黑山谷旅游度假区
总体规划(2014―2030)的批复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重庆黑山谷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送审稿)〉的请示》(万盛经开文〔2014〕38号)收悉。经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黑山谷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以下简称《规划》)。
二、重庆黑山谷旅游度假区范围为“观音寺―河沟―八角―大平土―天籁谷”一线区域,即东到黑山谷景区北门,南到天籁谷,西到野猫沟,北到观音寺,规划面积28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面积6.11平方公里。
三、重庆黑山谷旅游度假区空间布局为“一廊三组团”。“一廊”:十里景观长廊,依托丛林互通至黑山谷快速旅游通道,打通贯穿度假区南北的旅游走廊。“三组团”:天籁谷生态休闲组团,

以苦草塘、天籁谷等区域为核心,规划面积约8.2平方公里;八角山地养生避暑组团,以八角、大平土等区域为核心,规划面积约8.1平方公里;河沟户外运动组团,以观音寺、河沟等区域为核心,规划面积约11.7 平方公里。
四、重庆黑山谷旅游度假区定位为:以自然生态为特色,以养生文化为内涵,集养生度假、生态休闲、康复疗养、运动健身、会议商务、文化体验等功能于一体,四季宜游、宜居、宜养的城郊型山地养生旅游度假区。
五、重庆黑山谷旅游度假区土地按用途划分为:居住用地180.4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29.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2.0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3.6%;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71.8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44.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68.0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11.2%;公用设施用地5.1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0.8%;绿地与广场用地64.4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10.5%。
六、认真做好《规划》实施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度假区开发建设。《规划》要与万盛经开区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机衔接,确保规划的统一性。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开发,以旅游设施、旅游房地产为主,不得搞“小产权房”等违规开发,不得建设高尔夫球场等成本高、浪费大的项目,不得突破规划范围。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度假区开发应与自然保护区有机衔接,注重对生态环境和自然、人文景观的保护,增加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措施。三是度假区供水、供电、供气、道路等基础设施可由政府平台公司或通过PPP模式选择有实力的业主进行统一建设。要以市场为基础,改革探索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是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五是对度假区周边利用自住房参与旅游服务的,要统一接待标准,注重房屋安全,防止无序经营。
七、《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如需调整,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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