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质量发展实施规划(2014—2020年)
时间:201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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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平市质量发展实施规划
(2014—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四平市质量发展实施规划(2014—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2日
四平市质量发展实施规划(2014—2020年)
为进一步深化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不断提升质量发展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吉政发〔2012〕27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品牌战略、标准化战略,建立和完善质量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部门联动、社会互动的质量建设机制,不断提升质量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持续推动全市质量总体水平迈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升级和快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改善民生作为质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需求;把质量安全作为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强化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健全质量安全机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企业为主,诚信守法。充分发挥企业在质量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引导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强化质量保障能力,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完善质量诚信体系,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
(三)创新驱动,重点推进。把创新驱动作为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加快技术创新、品牌创新和监督管理机制创新,为质量建设提供强大动力支持。加强重点领域、主导行业和特色产业的质量规划和建设,推动行业产业质量结构优化和效益提高,实现质量事业的特色化发展。
(四)夯实基础,以质取胜。深化质量理论研究,加强质量人才培养,健全质量建设体系,推进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以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坚持“好”字优先,好中求快,依靠质量创造市场竞争优势,增强产品、企业、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成果惠及全市人民。市内主导产业和产品的质量整体状况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核心竞争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和产品质量一流的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全市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整体显著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一)产品质量目标。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大幅提升,质量、品种、效益明显改善,节能环保性能大幅提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产品质量需求。
农产品和食品:主要农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检和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国家监督抽检和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居省内前列,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工业产品: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3%以上,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逐步提升,重大装配制造业产品、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等技术质量指标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打造一批质量素质高、品牌影响力大和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全面协调发展,力争使我市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二)工程质量目标。打造安全、节能、环保、健康、舒适、友好、可持续的建筑环境。全市工程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取得显著成效,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竣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建筑、道路、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一般性工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98%。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工程质量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三)服务质量目标。全面推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推动服务业向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促进服务质量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
生产性服务业: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建立服务标准化体系,提高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商务服务、交通运输等服务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性企业。重点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5%以上,生产性服务业客户满意度达到85以上。
生活性服务业:基本建立服务质量体系,大幅提升服务标准化覆盖率,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5%以上。推进教育、文化、体育、餐饮、住宿、旅游、批发、零售等生活性服务业的专业化、集约化、网络化经营,培育形成一批凝聚四平特色的服务品牌和产业集团,生活性服务业客户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四、工作任务
(一)充分发挥企业质量建设的基础作用
1. 增强企业责任人质量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企业在质量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要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质量意识,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及合同的规定,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建立自律性质量风险预警机制,防范质量风险,严格推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质量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切实履行产品维修、更换、退货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畅通赔偿渠道,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
2. 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控制质量。大力推广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重点推广普及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追求零缺陷、质量比对、质量管理小组、降废减损、质量成本控制等活动。积极应用减量化、再循环、再利用、再制造、零排放等绿色环保技术,大力推行绿色、低碳、清洁、高效的生产经营模式。
3. 提高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能力。企业要强化质量创新意识,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向。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努力开发、购买和应用发明专利、商标和版权,增强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作运用能力和科技创新成果的消化吸收能力,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4. 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中央和行业骨干企业应成为质量管理标兵,将自身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提升产业和行业整体质量水平,并利用自身管理和技术优势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提升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和市场服务能力,增强质量竞争力。
5. 提高企业践行社会责任能力。企业要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树立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抓质量、讲诚信、保安全”的质量发展理念,建立健全践行社会责任的机制,将社会责任观念全面融入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决策中。积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合作方、投资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践行质量承诺,树立企业对人、对自然、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
(二)健全质量建设工作体系
1.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牢固树立质量法治理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完善质量法制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反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侵害公共和个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完善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数据库。加快建设乡镇(街道)质量风险监管站,完善基层风险监测网络。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和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监管体系,实现农产品和食品获证企业质量风险监测全覆盖。加强对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对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发布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加强对工程技术、工程各类原材料、工程施工设备的监管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全面推行服务质量标准,大力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健全投诉机制,畅通公众服务质量投诉和维权渠道,查处扰乱服务业发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生态环境质量监管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完善风险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风险处置等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制定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加快建立和实施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能力。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测,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应急救援系统。加强风险信息资源共享,切实做到对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完善和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2. 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重点做好食品、建材和农资产品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设,动态更新质量信用档案基础数据和质量信用数据。搭建反映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客观、公正、公开反映企业的质量信用状况。推进银行、工商、税务、质监、商务、保险、统计等部门的合作,探索建立质量诚信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和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实施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开展多层次质量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注重质量信誉,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质量文化,营造“质量诚信、以质取胜”的社会氛围。
3. 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以建立和实施质量状况调查制度为基础,建立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统计指标体系。运用检验检测、市场调查等手段和方法,客观反映全市三大实体质量的变化情况,作为衡量区域和行业发展质量的依据,每年开展质量建设目标考核评价。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评估分析质量状况及质量竞争力水平,比较研究外部质量发展趋势,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将质量评价指标纳入全市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各级政府及全市企业把工作着力点放到以质取胜、科学发展上来。
4. 完善质量文化体系。以现有质量文化水平为基础,借鉴和学习国内外先进质量文化,全面打造具有四平特色的先进质量文化体系,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社会、广大企业以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在质量建设的过程中,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提升全民质量素养和质量意识。
(三)完善质量建设工作机制
1. 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充分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维护质量安全,充分发挥市场和企业在促进质量发展中的能动作用。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管理体制。加大政府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投入,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强化质量工作基础建设,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逐步建立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大力开展质量强市活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 健全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在质量评价体系逐步形成和健全的同时,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以质量安全数据指标、质量发展数据指标为核心内容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行业质量工作的评价指标及考核制度,加强考核结果反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主要质量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相关行业绩效评价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依据。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
3. 强化质量准入退出机制。完善行政许可等市场准入机制建设。坚持从源头抓质量,完善以强制性标准、强制性认证和必要的行政许可为手段的市场准入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及资源浪费的行业、企业和产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强制认证等市场准入制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结构优化升级,严格加强监管,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缺陷产品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产品,严格实行召回制度;对危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生态环境的产品,强制其退出市场;对不能保证质量安全或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进行强制整顿,整顿后仍不满足准入条件,吊销相关资质,坚决依法关闭取缔。严格实施服务行业的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损害人身财产安全的服务主体,强制其退出服务领域。
4. 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建立完善政府质量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对质量管理先进、成效显著的组织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认真完善和落实各级政府对名牌产品、质量先进企业的鼓励政策,支持中小企业产品研发、质量攻关。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质量标兵活动,积极开展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
5. 完善品牌培育机制。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重点工程领域,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和品牌政策,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树立四平品牌形象,打造国际国内知名品牌。进一步完善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四平品牌培育、认可、扶持机制,培育出一批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社会认同度高的名牌产品,提升我市品牌形象和经济竞争力。
(四)加强质量工作基础建设
1. 推进质量创新能力建设。加大质量科技投入,加强质量研究机构和质量教育学科建设,形成分层级的质量人才培养格局,培育一批质量科技领军人才,加大质量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力度。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发挥优势企业、重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创新要素集聚的优势,建立一批重点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质量创新基地。推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
2. 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构建具有四平特色的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和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加强技术标准研制,支持企业研究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关键技术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及其产品转化为标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加快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社会管理等领域国家标准体系推广应用步伐,推进全市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实质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升市场竞争力。积极开展地方服务、环境、能耗等标准制(修)订,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立现代化农业标准体系和标准推广实施体系,扩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范围,提升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水平,有效发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为我市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业升级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重要作用。加快现代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重点推进旅游景区、生态园区的服务标准化工作,建立完善现代物流标准体系,提高服务业管理水平。加快教育、卫生、医疗、就业、社会保险等领域的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四平建设。
3. 强化计量基础建设。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贸易公平、改善民生等计量新需求,加强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法制计量,全面加强工业计量,积极拓展工程计量,强化能源计量器具监管能力,做好民生计量工作,对涉及百姓利益的重点市场和服务领域强化计量监管检查力度,全面推行计量器具检查合格公示制度。建立一批覆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加大量值传递方法等技术的研究,完善我市量传体系,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计量检测体系。
4. 推进认证认可工作。进一步发挥认证认可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作用,加大在各行各业大力推动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推进农产品认证与产地认定,大力推进农业良好行为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环保、生态节能产业、商务服务认证,建立认证结果政府采信机制。加强对认证认可机构的依法监管,形成长效的认证认可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提高认证认可工作的社会公信力,推动认证认可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5. 加快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建设。围绕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技术提升要求,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工程质量检测等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建设。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规划引导,根据我市产业特点,建立层级分明、分工合理、保障有力的产品、工程、服务快速检验检测体系。以现有检验检测资源为基础,加强资源整合,鼓励不同所有制形式的技术检验检测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向规模化、品牌化、层级化发展。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配套建立换热器国检中心。完善食品、农产品质量快速检验检测手段,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形成较完善的检验检测体系,有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加强检验检测、标准信息、认证认可、计量测试等质量技术基础,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接轨国际的质量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好融合技术研发、分析试验、标准研制、培训咨询功能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增加高、精、全、快速检验检测装备的投入,切实推进检验检测工作向精确化、标准化、技术化、速测化以及社会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加强计量基础,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加强信息化技术保障,搭建资源共享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加快质量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6. 推进质量信息化建设。加快质量信息网络工程建设,加强新一代信息骨干网、公共服务平台等信息基础设施质量建设,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质量安全。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建立覆盖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公众的质量公共服务监管信息平台。加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提高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升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质量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应对、质量信用管理的效能。推进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充分发挥质量信用信息综合数据库的作用,整合生产、销售、流通、消费等各领域的质量信用数据,搭建公益性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发挥物品编码和组织机构代码在质量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形成质量信用结构化、集成化、标准化的信息资源整合体系,为社会管理、市场监管服务。
7. 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原则,加强质量管理队伍、质量检验检测队伍和质量执法队伍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的质量管理人才。鼓励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大力培养具有一技之长的一线员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帮助企业开展职工操作技能及企业经营者管理技能培训,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行为能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的关键质量岗位应当配备必要的质量工程师和具有质量专业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积极开展质量工作对外合作与人才交流,培养一批质量管理、标准化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专家。打造一支具有战略眼光,跨领域管理经验和专项技能的高素质、复合型质量人才队伍。大力推动实施质量、标准化、计量、检测认证等职业资格制度,完善质量关键岗位技术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质量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培训考察力度,提高质量管理人员、质量检验检测人员、质量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完善质量高技能人才、质量管理人才的引进机制,加快人才引进配套政策的改革步伐,破除人才引进过程中的性别、户籍、教育等限制,实现人才开发与质量提升融合互通。
(五)狠抓三大实体质量提升
1. 提升产品质量。
(1)提升农业产品质量。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积极开展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提高农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水平。建立完善农产品标准化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竞争力,加强农业标准推广体系建设,有效规范农业生产者的生产行为。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品牌推广,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认定工作,促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与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同步推进。加大农产品名牌战略的实施力度,积极培育开发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质品牌,着力提升农产品信誉和知名度。完善农产品质量监测网络,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从地域上和过程中实现全覆盖。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将追溯源头,依法追究生产者、经营者的责任。
(2)提升食品质量。要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把食品质量安全作为质量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多管齐下协力构筑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严格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不断提高食品行业总体水平。要研究制订和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加快建立健全一套从原料生产、加工、贮运到销售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特别是完善食品质量、卫生标准体系和相关技术规定、检测标准、方法,把食品质量安全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依法加大监管力度。督促食品生产者积极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切实加强自律,增强诚信意识,认真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保证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3)提升工业产品质量。要制定加强产品质量工作意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质量诚信、标准化和计量检测体系,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涉及健康安全的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开展质量安全预警工作,完善并落实质量安全区域监管办法,探索和实施分类监管制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劣等违法行为。企业要从源头抓产品质量,严格生产工序的现场管理和操作规范,尽可能满足人们对质量日益增长的要求,企业要强化产品质量的全过程控制,从产品的设计制造、原材料的进入到成品的出厂及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严格进行控制和管理,促进企业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提升。通过大力实施质量认证、标准符合性认定、可靠性提升工程、质量对比提升工程和新产品鉴定等措施,提高工业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安全、节能和环保水平。要加强对重点行业工业产品质量的跟踪监测预警,建立工业产品质量评价报告发布制度。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保障工业产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
2. 提升工程质量。围绕建立“事前预控、事中监控、事后验控”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依法依规依标准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控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强化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单位6方质量责任主体监管,重点解决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企业工程质量主体责任难以落实等问题。以建筑、道路、水利工程为重点,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监管联动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严格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探索建立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为主体的勘察设计招投标评价机制,推行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大力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巡查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以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的处罚力度。认真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质量检查和验收程序。开展工程质量惠民行动,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加大节能环保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依照规定及时查处和整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工程,提升建设工程的质量。
3. 提升服务质量。根据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的不同特点,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信息、科技、金融保险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旅游服务、医疗卫生、商贸流通、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的标准化体系和服务质量测评体系,提升服务业质量安全水平。重点解决服务企业规范化水平不高、品牌意识不强以及质量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以服务标准化为基础、服务品牌为纽带、服务业质量管理体系为保障,开展服务质量惠民行动,努力提高服务业质量发展水平。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信息、科技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商贸等生活性服务业的标准体系。推进服务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服务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显著提高。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品牌优势的精品服务项目和服务企业,促进服务业质量的整体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质量强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对本地质量强县(市、区)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质量建设,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企业主体、领导小组主推”的质量工作机制,完善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四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保证质量强市工作正常有序进行。要帮助广大企业围绕市委、市政府质量建设的要求,积极引进先进的质量理念,积极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通过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实现低投入、低能耗、高产出、高质量,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建设质量强市,制定促进质量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各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制定质量强市工作方案。要加大对品牌战略、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标准化战略、质量安全监管等有关质量工作的资金、技术、设备投入和扶持力度,制定和完善促进全市质量发展相关的产业、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配套政策和措施。在全市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并积极参与质量强市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市委、市政府对质量工作的各项激励政策落实到位,形成有效的质量激励机制。
(三)落实分级责任。要构建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市场调节、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责任制,充分发挥市场、法律、行政等手段维护质量安全,促进质量事业发展。要健全质量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建立分级责任制,分层级组织开展质量强县(市)、强区、强镇、强企活动,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目标责任机制。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把质量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人,提出本部门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质量标准要求。各级政府要制定具体工作目标和考核细则,将质量工作目标、任务、措施明细化、具体化,落实到各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同时对质量工作要加强检查考核,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质量发展取得实效。加强工作指导和信息交流,实现质量建设工作有效、有序推进,确保质量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