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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铁东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时间:2019-01-01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5年四平市铁东老工业区搬迁
改造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四平市铁东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4〕2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5年四平市铁东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任务分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发改委
  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调度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和项目谋化、包装、审批、申请及项目进展情况,综合协调落实铁东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的相关工作,确保搬迁工作顺利实施。
  二、铁东区政府
  负责成立铁东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推进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按照铁东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推进方案和年度计划,帮助区内每户企业谋划至少1个项目(搬迁企业去留方面、原厂址改造再利用方面、对外合作方面),加快推进区内基础设施、环境整治、新产业培育项目建设工作(万达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三达不夜城建设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专用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换热器产业、通用航空产业),并负责组织区内企业申报东北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专项资金等工作。
  三、市工信局
  负责推进铁东老工业区内的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技术创新、嫁接改造、压缩过剩产能、加快产业升级项目等工作;对符合产业升级方向,尤其是同步实施兼并重组、压减过剩产能的项目,依法依规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在“住保金池”中,同等条件下对铁东老工业区搬迁及就地改造企业给予优先扶持。
  四、市规划局
  负责《铁东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及企业用地调规等工作;对铁东老工业区内的功能、土地利用类型等因实施搬迁改造而发生重大变化的,要依法组织修订相关规划,并及时按程序办理。
  五、市财政局
  负责铁东老工业区内市政项目建设资金融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台相应财政支持政策等。
  六、市住建局
  负责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规划、棚户区改造、供气、供热、排水防涝、地下管网项目,以及河湖滨岸生态修复工程,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等工作。
  七、市水利局
  负责铁东老工业区内供水改造、水资源管理工程及推进湿地建设、水系景观、生态水系项目建设等工作。
  八、市环保局
  负责推进铁东老工业区内工业土地污染治理、环境修复、生态水系项目建设及原有厂房再利用改造环境评价和昊华化工有限公司搬迁改造等工作。
  九、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对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进行整治,恢复利用,以及搬迁企业新增用地指标安排等工作。
  十、市文广新局
  负责铁东老工业区内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昊华工业文化遗产项目,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朝鲜族艺术馆、美术馆项目,中东铁路遗产园保护建设项目)和文化创意项目建设、项目申报等工作。
  十一、市商务局
  负责推进铁东老工业区内商域港与物流园区、蔬菜冷冻综合批发等项目及区内企业老厂区、老厂房、老设施改造,用于发展电子商务、项目申报等工作。
  十二、市旅游局
  负责铁东老工业区内工业旅游项目建设及项目申报等工作。
  十三、市人社局
  负责铁东老工业区内社会事业发展,富余人员安置,解决国有企业及厂办大集体改革历史遗留问题,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中心与服务中心建设及项目申报等工作。
  十四、市经合局
  负责铁东老工业区内招商引资等工作。
  十五、市地税局
  负责落实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并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辅导等工作。
  十六、市社保局
  负责铁东老工业区内搬迁改造企业人员参保等相关工作。
  十七、市公安消防支队
  负责铁东老工业区内老厂区、老厂房、老设施改造利用和搬迁新建企业消防安全指导及验收等工作。
  十八、四平供电公司
  负责铁东老工业区内老厂区、老厂房、老设施改造利用及搬迁新建企业用电保障协调等工作。
  十九、市教育局
  负责推进在老工业区内建设4所标准化幼儿园有关工作。
  二十、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负责承接老工业区搬迁企业入驻计划(主要承接换热器、食品(卷烟)加工、化工、冶金建材及配套产业)和企业申报项目等工作。
  二十一、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负责吉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四平分园建设项目、承接老工业区搬迁企业入驻计划(主要承接物流、医药、电力、专用车、汽车零部件等产业)及企业申报项目等工作。
  二十二、铁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负责平东老工业区内创新能力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及老厂区、老厂房、老设施改造和工业遗产保护利用项目申报工作;帮助区内企业谋划建设研发机构,建设研发、设计、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承接老工业区搬迁企业入驻计划(主要承接线路器材、汽车零部件等产业)及企业申报项目等工作。
  二十三、四平循环经济示范区管委会
  负责承接老工业区搬迁企业入驻计划(主要承接换热器、新能源、轻纺、循环经济、现代服务及配套产业)和企业申报项目等工作。
  各区、各部门每年年初制定由本区、本部门负责的工作任务计划,按季度进行工作情况汇总,按年度对老工业区内项目建设及工作执行情况总结等。市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分工纳入2015年政府部门绩效管理考核。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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