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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2017年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1-01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辽源市2017年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辽源市2017年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

 

 

 

辽源市2017年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60号)和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农居办〔2017〕19号)工作安排,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统领,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为底线,以加快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方向,以不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能过冬、造价不高、维护方便、群众能接受为原则,以尊重民意、统筹推进、分类实施、示范带动为保障,切实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推进。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专业服务相结合的推进方式,实行市政府负总责、区政府组织实施(东丰、东辽县直接对省负责,辽源经济开发区无任务指标)、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示范带动,优先安排。

  通过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的示范作用,引导群众主动改厕。优先选取省级新农村建设重点村、美丽宜居乡村和纳入脱贫计划的贫困村、旅游村庄等各类试点示范村和生活较富裕的农户进行改造,并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城镇化建设等项目一同建设。

  三、工作任务

  根据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厕所改造任务指标的通知》(吉农居办〔2017〕11号)精神。2017年我市农村厕所改造任务指标数为5200户,其中,东丰县2500户、东辽县1700户、市本级1000户(龙山区600户、西安区400户)。

  四、改造标准和模式

  按照省住建厅、省工信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7年吉林省农村厕所改造产品及设施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吉建联发〔2017〕14号)、《吉林省农村厕所改造施工安装技术要求》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行改造。

  五、资金筹集和管理

  (一)资金筹集。

  按照省级补助、市级匹配、区级配套相结合的原则。我市2017年农村厕所改造成本在每户1万元左右,其中,省级补助资金为每户4000元,市本级每户匹配2000元,两区每户配套4000元。对于有条件的乡镇和村可视财力状况对本地农村改厕给予扶持,同时鼓励和支持银行贷款等方式多方筹集资金,为推进农村改厕提供资金保障。

  (二)资金管理。

  农村厕所改造补助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挤占,资金拨付可参照危房改造办法进行管理,简化工作流程。各区可根据选择设备类型不同制定分类补助方案,统筹分配补助资金。对改厕资金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向农户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市财政部门要将农村厕所改造资金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审计部门要对本年度的改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六、主要工作步骤

  各区严格依据省级技术要求,选择改厕技术和设备供应商。7月15日前全部开工建设,每月1日将本地区农村厕所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的通知》(吉建农居〔2017〕6号)附件要求报送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建立随时抽查制度,信息报送情况列入总体工作考核。年底前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

  验收工作采取市检查、区负总责的原则,各区住建部门应加强验收的指导工作,并成立由住建、财政、审计、环保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进行综合验收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市农村改厕工作的领导,我市成立市农村厕所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立平 市长

  副组长:李洪伟 副市长

  成  员:李  莉 市住建局局长

  肖向前 市财政局局长

  李建新 市环保局局长

  于贵宝 市农委主任

  马兴涛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贺诗俊 市审计局局长

  李鹏飞 龙山区区长

  郑力忠 西安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李莉(兼),具体负责对全市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

  各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层层严格落实责任制,保证农村厕所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市政府是农村改厕工作的责任主体;区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农村改厕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把此项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纳入议事日程,认真解决改厕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建立后期运营维护管理机制。

  各区要严格按照《2017年吉林省农村厕所改造使用及运营管理要求》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农村厕所改造后期运营维护长效管理机制。

  (四)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各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农村改厕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是长效机制的建立、资金保障、工作进度、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群众满意度等。市领导小组对未完成计划任务和工作完成不力的将进行约谈,并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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