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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9-01-03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
强省的实施意见

(2018年7月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精神,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全面提升我省质量总体水平,推动全省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坚定不移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扎实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切实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加快培育市场竞争新优势,为履行改革开放新使命、建设美好新海南打牢质量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效率不断提升,质量强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到2030年,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和热带高效农业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明显提升。质量发展瓶颈和短板得到有效破解,质量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绿色、消费友好的产品供给进一步增加,智能化、装配式工程比重逐步提升,优质、高附加值服务供给大幅增加,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海南制造、海南建造、海南服务、海南品牌竞争力明显增强。

  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创新创业涌动,市场活力迸发,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有效提升,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取得积极进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在全国独树一帜,战略性新兴产业质量效益明显增强,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显著加快,十二个重点产业成型成势,国际化、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区域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区域特色资源、环境容量和产业基础等资源优势充分利用,产业发展和质量升级同步推进,区域经济呈现“南北两极带动、东西两翼加快发展、中部山区生态保育”的发展格局,“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成效明显,涌现出一批竞争力强的特色区域质量品牌。

  质量基础设施全面夯实。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高效运行,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建设一批开放性中高端计量、标准、检验检测等公共技术和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对科技进步、产业升级、质量提升、环境优化和社会治理的支撑更加有力。

  二、构筑质量优势

  (一)增加热带高效农产品、食品药品优质供给

  建立和完善热带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良好农业规范,充分利用南繁优势,壮大育制种产业,做强做优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打造一批高标准国家热带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发展深水网箱养殖技术、深海捕捞作业,推动渔业规模化集约化高端化发展。激励科研院所、农业企业引进、研发、推广优质农产品品种,提升农产品品质和附加值。以热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等为重点,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骨干企业,形成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抓好农业种养结构调整优化,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地理标志产品,做大做强热带水果、花卉、冬季瓜菜和特色养殖等优势品牌,全力打造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王牌”。到2020年,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主要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用林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其他林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林业厅,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粮食局、海口海关等)

  加快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加快提升营养健康标准水平。依托海南特色农业资源、林业资源、海洋生物资源优势,培育壮大一批以旅游休闲食品、果汁饮料、海(水)产品深加工为龙头的海南品牌食品企业,促进食品产业优质安全发展。加快我省地方药材、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制定。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药物质量水平,提高中药质量稳定性和可控性。加快重大专利到期药物仿制、南药(黎药)海洋药物研发和中药品种及已上市品种的二次开发,推出一批竞争力强的药物品种。支持企业加快完成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促进化学仿制药等重点领域质量提升。到2020年,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全覆盖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林业厅等)

  (二)促进制造业、原材料提质升级

  引进推广应用先进制造技术,推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推动企业产品供给向“产品+服务”转变、向中高端迈进。加快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推动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适应民众个性化、多样化消费升级需求。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航天航空装备、海洋油气及深海探测装备、游艇等旅游装备、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等的研发生产,提高竞争力。推进油气产业精细化发展,优化油气产品结构,加快油气产品质量升级,加快高端精细化学品产能建设,推动油气产业向化工新材料延伸,提升高性能、功能化、差别化的先进材料供给能力。调整水泥工业结构,鼓励生产高性能混凝土、建筑构件和预拌砂浆等高附加值产品。巩固提升橡胶资源优势,促进橡胶产业向深加工领域延伸,提升胶品品质。探索军民融合发展,深化战略合作,推进航天产业、海洋科技、遥感信息等新兴产业军民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新材料,推动核电产业配套和产业链发展,推进卫星产业应用产业化商业化,加快民用船舶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领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舶产品自主化和品牌化发展,打造军民融合特色鲜明的新型产业基地,构建军民融合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到2020年,重点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牵头单位:省质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农业厅、省军区等)

  (三)稳步提升工程质量

  推进工程质量管理、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严格执行重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加大工程质量抽查监测力度。完善主体注销、重组后的工程质量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新材料、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的推广应用。开展“品质工程”“绿色工程”创建活动,实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提升“五网”及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和民用建筑工程质量,确保重大工程质量,建设百年工程。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完善绿色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和推广机制,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建设一批示范性高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小区,大力提升美丽乡村农舍、民宿建设质量水平。到2020年,大中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公路、水运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到100%;重点水利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到100%,其他水利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到98%以上;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务厅、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海南电网公司等)

  (四)提升旅游服务国际化水平

  围绕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设,落实“国际旅游岛+”行动计划,着力打造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推进旅游服务国际化、标准化、信息化,提高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的质量水平,引进国际顶级品牌,打造高端主题公园。促进旅游与互联网、农业、工业、文体、会展、电竞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休闲度假为重点、文体旅游和健康旅游为特色的旅游产业体系。培育和打造海洋旅游、航天旅游、康养旅游、会展旅游、乡村旅游、电竞旅游以及沙滩运动、水上运动、赛马运动等旅游产品,打造东部医疗养生康体度假旅游线、海南岛-西沙群岛邮轮旅游线、环岛海上旅游线等精品旅游线路,努力建成世界一流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到2020年,旅游设施更加完善,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国际知名度、美誉度、游客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牵头单位:省旅游委,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海洋渔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海口海关等)

  (五)提升生活性和生产性服务业整体水平

  夯实服务标准、服务管理等基础工作,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提升服务业质量总体水平和竞争力。在医疗健康、现代金融服务、会展、现代物流、养老服务、家政、餐饮等重点行业,健全以诚信评价、行政监管、风险监测、认证认可等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提高物流全链条服务质量,支持保税物流、跨境电商物流等现代物流业发展。提升会展服务质量,做强冬交会、海博会等会展服务品牌。支持发展电子商务、大数据、物联网、离岸金融和保险等产业以及工业设计和检验检测认证等高技术服务业。提高会计、审计、法律、仲裁、咨询、评估等专业服务水平。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司法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中国银监会海南监管局、中国保监会海南监管局等)

  (六)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

  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鼓励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项目维修、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出口,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紧密结合、联动发展。鼓励创建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出口基地,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培育出口龙头企业。加强口岸核心能力和动植物检验检疫规范化建设,建立质量监管与贸易便利化相统一的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质量和标准国际合作。到2020年,出口法定检验产品合格率达到98%以上;创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2-3个。(牵头单位:海口海关,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七)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广“极简审批”模式,全面推行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深入开展城市“双修”“双创”活动,提升城市品质和治理水平。大力实施基础教育提质工程,全面提升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质量。推进健康海南建设,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引进培育健康产业集群,提升医疗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构建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培育海南特色的文化精品。加强体育公共设施建设,推广全民健身运动。实施促进就业创业工程,推动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成覆盖城乡居民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提高公共信息导向服务的有效性和国际化水平。定期开展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质监局、省水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等)

  (八)持续优化环境质量

  坚持生态立省,着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抓好绿化宝岛和湿地、热带雨林、海岸带及岛礁保护等生态工程,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走绿色城镇化道路,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优化能源结构,建立碳排放强度及燃煤总量控制制度,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建设绿色能源岛。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强化资源节约,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持续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防止农业无序发展和面源污染。加快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以上,城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以上,主要河流湖库水质优良率95%以上,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优良率95%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水平。(牵头单位:省生态环保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厅、省海洋渔业厅、海南海事局等)

  三、破解质量瓶颈

  (一)实施质量素质提升

  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质量战略培训。强化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健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评价机制,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加强高等院校质量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完善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质量素质提升培养体系。有针对性地引进质量工作高层次人才。培育“南海工匠”。建设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广泛开展质量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青年文明号创新创优创效行动等活动,探索开展以质量提升和质量控制为主要内容的青年实践活动。(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等)

  (二)开展质量攻关行动

  围绕重点产品、重点产业开展质量状况调查,找准比较优势、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密切跟踪国际国内先进技术,加快引进吸收转化,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降废减损等活动,深入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行动(“双零”活动)。将质量攻关重大项目列入我省科技计划项目,加强研究开发、试验与验证技术开发应用,推广采用先进成型的加工方法、在线检测控制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等。针对多元化消费需求,鼓励企业创新改善产品设计,增强产品可靠性,促使产品质量提档升级,推动个性化定制与规模化生产相结合,提高海南产品市场占有率和顾客满意度。(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科技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等)

  (三)推动标准提档升级

  鼓励、引导企业主动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支持社会团体和产业联盟围绕市场需求和创新需要制定团体标准。开展重点行业国内外标准比对,加快转化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建立技术、标准协同机制,开展对标达标活动,构建和完善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旅游业等十二个重点产业标准体系框架,推动海南优势、特色技术标准成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到2020年,新增和修订地方标准100项,培育团体标准20项,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100个以上。(牵头单位:省质监局,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旅游委、省海洋渔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海口海关等)

  (四)打造海南知名品牌

  围绕十二个重点产业、“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全域旅游等发展战略布局,深入实施品牌培育、创建、提升行动。完善品牌发展政策措施,规范品牌培育、评价和保护。加大品牌的财政扶持和激励力度,挖掘一批竞争实力强、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优质特色企业,引导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坚持依靠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创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争创国家、部委和省级品牌,打造一批具有海南特色的产品品牌、服务品牌、企业品牌、区域品牌。搭建海南品牌公益宣传平台,大力宣传知名自主品牌,讲好海南品牌故事,提升海南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到2020年,争创一批国家或部委级品牌示范区,中国质量奖、鲁班奖、大禹奖、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地理标志产品、生态原产地产品、中华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数量有新突破;打造海南省名牌产品100个、“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1000个、海南名牌农产品120个,新增旅游度假区10个、4A级以上旅游景区10家、中高端品牌酒店100家、旅游小镇20个、椰级乡村旅游点40家、旅游特色街区10条、绿岛杯建设工程(省优质工程) 90个。(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旅游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水务厅、省海洋渔业厅、省工商局、海口海关、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等)

  (五)发挥标杆企业示范作用

  引导企业在履行质量责任、开展质量创新、推动质量提升等方面树立标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强化企业“以质取胜”战略,鼓励企业做精做细产品、工程和服务,持续追求卓越绩效,立志于经营与传承“百年老店”。推广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广泛开展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鼓励企业依靠科技创新、管理创新、运营模式创新,提升质量整体水平。(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

  (六)推进质量诚信建设

  将企业质量诚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和“信用中国(海南)”两个平台,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完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公开质量监管和企业质量诚信信息。实施企业质量社会责任承诺制度。健全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依靠新一代防伪技术,构建大数据平台,实施产品真伪识别和防伪打假。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对失信企业和失信企业家联合惩戒力度。构建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加强联合惩戒,依法限制严重质量违法失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从“拼价格”向“拼质量”转变。(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旅游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生态环保厅、省财政厅、海口海关等)

  四、夯实质量基础

  (一)构建现代计量体系

  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推进我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升级换代,提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管基础支撑能力。强化工业计量检测体系,促进企业计量基础配备水平提升。积极发展公共计量检测体系,加强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的全面合作,共建计量基地。推动计量校准市场健康发展。探索构建产业计量支撑体系,探索开展产业计量“一站式”服务、全生命周期技术支持的可行模式。到2020年,力争全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不少于300项。(责任单位:省质监局)

  (二)构建绿色标准体系

  深入实施绿色标准化战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管理、社会团体和专家学者积极参与、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建设和管理,建立标准创新政府奖励制度。建设标准化技术服务平台,免费向社会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文本,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及时开展地方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到2020年,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12000项。(责任单位:省质监局)

  (三)完善认证认可体系

  进一步培育和规范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市场,实施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大力推行管理体系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积极落实统一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制度,全省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全面换版升级。(牵头单位:省质监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海口海关等)

  (四)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及检测重点实验室和中小企业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积极引进境内外检验检测机构,推动海南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向社会共享开放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等资源,为全省重点产业发展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服务,为产业转型升级、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提供优质公共技术服务。加强泛南海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交流与合作,实现质量基础设施和检验检测认证互通,服务泛南海和“一带一路”建设。(牵头单位:省质监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海口海关等)

  五、改革创新质量发展机制

  (一)完善质量监管机制

  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产品、服务、工程、环境质量的全方位监管。着眼大市场监管,构建现代质量监管体系,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深入开展对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以及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质量问题的专项整治和集中整治。开展全省“无假货”大行动,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健全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加强进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国门质量安全底线。构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市县执法协作,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净化消费环境。完善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和公布制度,全面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发布质量抽检结果,正确引导消费。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力度,努力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务厅、省旅游委、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生态环保厅、省公安厅、省科技厅、海口海关等)

  (二)加大财政金融扶持

  完善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多元投入体系,鼓励和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激励、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质量增信融资体系,探索以质量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的质量增信融资制度,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等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加大产品质量保险推广力度,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新产品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行海口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海南监管局、中国保监会海南监管局等)

  (三)健全质量激励机制

  完善质量激励政策,继续开展省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鲁班奖、大禹奖等企业或个人分别奖励200万元和100万元,加大对质量奖获奖企业在金融、信贷、项目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建立质量奖获奖企业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的长效宣传推广机制,弘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企业家精神。研究制定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办法,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降低职业技能型人才落户门槛。(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务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人行海口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海南监管局等)

  (四)推进质量全民共治

  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创新质量治理模式,注重社会各方参与,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强化质量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完善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鼓励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开展产品质量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引导理性消费选择。(责任单位: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

  强化党委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强化党政同责抓质量,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完善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体制机制,加强对质量强省战略实施、质量提升等重点工作的统筹规划。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质量工作,推动重大改革落实落地。市县党委、政府要强化质量监管职责,健全工作机构,加强各级质量监管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二)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加快建设质量强省。强化大质量观,各部门、各行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质量、管业务必须管质量”的总体要求,切实将质量提升各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持续开展质量强省、质量强市、质量强县示范活动,走出一条海南特色质量发展道路。(责任单位: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强化质量工作督察考核

  认真落实国家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省质量工作督察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定期开展督导督察,将督导督察结果作为组织部门干部评价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办公厅、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营造质量发展良好氛围

  将质量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质量公益宣传,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责任意识,促进质量文化传承发展,营造质量发展深厚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强质量强省宣传,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开设质量专题栏目,深入宣传报道质量提升的生动实践、重大成就和先进典型,讲好海南质量故事,推介海南质量品牌,唱响质量发展主旋律。开展质量“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站”等活动,让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工作责任,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追求和时代精神。(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团省委、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市县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围绕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各市县各部门要将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情况总结报送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本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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