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博拆迁律师碰到的80%以上的被拆迁人都认为,不管是房屋拆迁还是土地征收,各类公告都没什么用,更有甚者完全不知有公告这么一回事,造成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民众对拆迁程序不了解,再加上拆迁方有时不会遵照规定公告内容,就会给被拆迁人造成不知道或者不重要的心态,大家在遇到征地拆迁时也不会去关注“公告”。
被征收人应该明白自己需要知道哪些公告
我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遇到拆迁,被拆迁人需要了解房屋征收决定、拆迁补偿公告,是将拟定的拆迁补偿方案上报政府审批,审批政府有关部门对方案论证并且对被征收人公告,征求意见后,各类审批文件办完,补偿确定,市县级政府在拆迁范围内公告。
公告之后我们应该知道什么
我们抛去公告内体现的内容不谈,这些是最基础的,如果对公告内容都不了解,那就不能抱怨补偿不合理,通过公告我们应该知道,我们享有知情权,也就是被征收人有权利知道土地/房屋征收过程、补偿方案安置等信息,重要的是,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公告知道自己对征收决定或补偿方案有异议时,有申请复议、诉讼的权利和期限等。
很多被征收人意识不到公告的重要性,更不知道在后续维权中公告证据的作用,很多被征收人普遍认为,我们自己扛,有没有公告都一样,即使真的走法律程序,直接找一个拆迁律师就可以了,他们可以帮我们做所有工作,律师是可以更快速、有效的解决问题,这到不假,但......法律讲究的是证据,证据间接的影响案件的难易程度和成功几率,所以证据的收集被征收人必须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