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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裸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1-10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佳政综〔2013〕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佳木斯市裸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日





                   佳木斯市裸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优化城市环境,消除城区扬尘污染源头,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城区开展裸地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城市环境为目标,通过开展裸地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因“土”致“脏”问题,使城市面貌得到根本好转,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佳木斯做出贡献。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裸地整治工作,努力实现“四无”目标,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庭院无裸地,主次干道与区街巷道相交路口无裸地、无破损,城区绿化带和庭院绿化池无超高土,建筑工地、残土运输无带泥上路、沿街撒落现象。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各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临街商家业户主动配合、积极参与,确保治理任务如期实现。
    (二)坚持统一规划、科学推进的原则。按照“硬化为主、绿化为辅”的工作思路,对全市裸地进行统一规划,逐路推进、逐片完成,确保无遗漏、全覆盖、无盲区。
    (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在全面整治的同时,建立和完善城市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整治范围
    我市建成区(东起长安路东收费站、西至友谊路收费站、南起同三公路、北至鹤大公路至汤原路口)所有街路、巷道、物业小区、居民庭院、公园广场、城乡结合部、出入城口(含企事业单位自有庭院、自管居住区范围,临街商家业户门前破损踏步,基建工地的裸地)。
  五、整治内容
  通过集中治理进行分类覆盖,具备绿化条件的采取绿化方式覆盖,不具备绿化条件的采取硬化铺装方式覆盖,做到应绿化全部绿化、无裸露泥土。补植树木和草坪按照园林植物栽植养护标准作业以确保成活,并与周边树种和草坪相一致,达到美观、协调统一效果。
  (一)裸地硬化。
    1、对车行道裸地,根据道路等级和承载能力,采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结构,按照道路施工标准进行硬化。已硬化有破损的,修补材料与原路面材料相一致,做到路面平整,无缺损,路边石和侧石稳固、勾缝严密,无泥土裸露。
    2、对人行道裸地,从路边石或人行道边缘至建筑物之间进行硬铺装。采用普通人行步道板进行硬化。已硬化有破损的,修补材料与原路面材料相一致,做到路面平整,人行步道板稳固,无缺损,路边石和侧石稳固、勾缝严密,无泥土裸露。
    3、对不承载机动车辆通行的非市政道路,根据道路通行实际,采用硬质材料进行硬化覆盖,做到路面坚固、平整、美观、无泥土裸露。
    (二)裸地绿化。
  1、具备绿化条件的裸地实行绿化覆盖。对缺苗断空的绿篱等进行补植;对现有绿地内裸露地块,栽种草坪进行覆盖。    
  2、对所有街路、巷道、庭院、广场及城乡结合部、出入城口的绿化超高土进行清理、围档或覆盖,树池、花坛、道路两侧绿化带、分车带无超高土,绿化土低于边石10厘米以上。
    3、对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及验收规范》相关施工标准,控制园林植物配植以及树池、花坛覆土标高,树池、花坛、草坪内覆土低于池面(地面)5--10厘米。强化施工过程质量监督,确保达标。严格执行作业标准,不得向绿地内倾倒垃圾尘土,杜绝形成新的超高土。
    (三)庭院铺装。
    对庭院、广场进行分类,结合实际,分别采取硬化或绿化铺装。
    1、承重人行道铺装。庭院内裸地具备停车功能的,采用承重步道板铺装或铺设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
    2、普通人行道铺装。庭院内裸地不具备停车功能的采用普通人行防滑步道板进行硬化铺装。已硬化有破损的,修补材料与原材料相一致,做到人行步道板稳固无缺损。
    3、绿化铺装。具备绿化条件的裸地全部实行绿化覆盖。对绿篱等缺苗断空的进行补植;对现有绿地存在的裸露地块,栽种草坪进行覆盖。对行道树树池采取防尘保湿措施,加盖树篦子或用草皮、树皮、卵石等进行覆盖,透水透气,防止池土外溢,做到树池整齐、边线清晰、覆盖得当,无泥土裸露。
    (四)建筑工地管理。
    1、对建筑工地严格实行封闭管理,按规定设置统一的规范化、景观化实体围墙和安全门、公告板,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无倾斜、无破损;建筑工地无场外施工、场外堆料、场外作业;主体工程施工必须实行全封闭。
    2、对基建工地出入口(工地内30米开始从出入大门至路边侧石)和工地内堆料场以外地面进行硬铺装,结构为水泥混凝土或承重方砖,设置车辆冲洗设备,车辆出工地要对车轮进行冲洗,设专人对建筑工地内及出入口进行日常清扫。
    3、残土运输车辆必须密闭运输,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准运制度,接运车辆按指定路线行驶、指定地点倾卸。对违法违规行为由各区城管执法分局依法处罚,杜绝沿街撒落残土现象。
    六、责任分工
  (一)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此次建成区裸地整治工作,制定方案、组织协调、检查验收。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政府负责对辖区内裸地情况调查摸底,以办事处、社区为单位建立裸地覆盖工作台帐,报市裸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两级备案;负责对建筑工地占道、建筑残土运输进行规范管理,并落实辖区内(含物业弃管小区)整治任务;安排各区城管执法分局督促落实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的裸地整治工作。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在新闻媒体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建成区内裸地硬化、绿化的完成标准及检查标准,统一组织绿地超高土治理工作,同时负责建筑工地内文明施工管理。
  (五)市政府督办室负责此项工作全程督办。
  (六)市住房保障局承担各物业小区、自管小区内裸地整治任务,组织各物业公司、房管部门具体落实。
  (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协助各区城管执法分局,对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遗撒、带泥上路、乱倾卸等违章行为依法处罚,对拒不接受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滞留车辆。
    (八)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含破产、停产和半停产企业)承担本单位庭院、自管居住区范围内和道路的裸地整治任务。中省直单位按所在辖区政府统一部署,对自管庭院及周边进行裸地整治。
    (九)临街商家业户按照“门前三包”规定,对门前破损的踏步等设施进行维修。
  (十)市文明办协助城管执法局负责裸地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整治工作与申报、评比各级文明单位结合起来。
  (十一)市监察局负责对承担裸地整治工作的部门及责任人进行效能监察。
  (十二)市财政局负责核定裸地整治资金补贴。
    七、实施步骤
    (一)调查启动阶段(5月2日-5月9日)。各区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裸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街路、巷道、庭院、广场及城乡结合部、出入城口的裸地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摸底,建立详细台帐;城乡建设局对绿地超高土和建筑工地调查摸底建立台帐,一并报市裸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由市裸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调查摸底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召开全市整治动员大会,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0日-8月31日)。6月30日前完成树池覆盖工作;7月15日前完成绿地超高土清理工作;8月31日前,完成裸地整治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9月20日)。在各区政府和相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裸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标准,对裸地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八、组织机构
  成立市裸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长海  副市长
  副组长:杨海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东辉  市监察局局长 
           田文学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于长春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梅振学  郊区区长
         周政治  向阳区区长
         杨  新  前进区区长
         晋  伟  东风区区长 
           王献宇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涛  市住房保障局局长
           余瀚雪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立众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刘津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红  市精神文明办主任
           刘迎春  市政府督办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主任由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郝忠双同志兼任。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区政府和责任单位要将此项工作纳入主要领导工作日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并定期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质量和效果反馈至市裸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检查,严格考核。市裸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裸地铺装情况进行检查,每10天向市长、主管市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每个月进行媒体公示。
    (三)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承担集中整治裸地任务的各区政府、单位及商家业户要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范进行作业。违反操作规范或低标准作业的,各城管执法分局依据《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市监察局根据情况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各项工程质量达标。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反映裸地整治工作动态,多侧面、多角度对裸地整治工作进行跟踪宣传和专题报道,弘扬先进典型,展示工作成果。对动作迟缓、质量不达标、延误工期的,予以曝光批评,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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