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广东省完善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
试点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复函
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粤国土资利用报〔2017〕33号)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由你厅牵头的广东省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广东省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
省府办公厅
2017年4月19日
附件
广东省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二级市场试点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统筹推进东莞市、佛山市南海区试点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广东省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省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东莞市、佛山市南海区等试点地区开展试点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认真落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及时向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国土资源厅等13个单位组成。省国土资源厅为牵头单位,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请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承担。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召 集 人:陈光荣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副召集人:杨俊波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杨林安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成 员:欧 斌 省财政厅巡视员
郭壮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牛宝俊 省农业厅副厅长
李华东 省地税局副局长
沈亦军 省工商局副局长
旷仁山 省金融办副主任
张 津 省国税局副局长
李思敏 人行广州分行副行长
王吴庆 广东银监局副局长
曾永夫 省国资委副巡视员
陈 平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佘琼圣 省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听取试点地区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协调有关重大事项。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并抄送省府办公厅。对试点地区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进展情况,要及时按程序报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
四、工作要求
省国土资源厅要牵头协调推进试点工作,跟进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加强指导监督,研究制订有关配套政策措施,认真落实试点工作分工任务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东莞市、佛山市南海区等试点地区要参照省的做法建立相应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