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同意苏州市黎里镇
总体规划(2014-2030)修改方案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苏州市黎里镇总体规划(2014-2030)〉局部调整方案的请示》(苏府呈〔2016〕7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对《苏州市黎里镇总体规划(2014-2030)》确定的建设用地在总面积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将黎里旧镇区规划的524国道以东、318国道以南、西凌荡以西、太浦河以北工业用地(25.22公顷),双珠路以东、新阳路以南、大义路以西、318国道以北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和道路用地(83.74公顷),厍星路以东、沪渝高速以南、汾杨路以西、新黎路以北仓储用地和道路用地(106.60公顷),康力大道以东、府时路以南、湖北路以西、沪渝高速以北居住用地、商业用地、交通设施和道路用地(90.38公顷),汾湖大道、秋田路以东、三和路以南、联秋路以西、318国道以北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和道路用地(107.44公顷),共计413.38公顷建设用地调整为生态用地。
二、增补413.38公顷建设用地。其中,元荡西北、莘塔大街以西、张园东路以南、莘园路以北的部分生态用地和旅游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和道路用地(201.38公顷),元荡西南、莘塔大街以东、府时路两侧、康力大道以北部分生态用地、旅游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工业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园绿地(186.06公顷),联秋路以东、沪渝高速公路以南部分生态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和道路用地(25.94公顷)。
修改内容涉及的图件以苏府呈〔2016〕74号文附图为准。望你市按照上述修改方案,依法做好相关详细规划的制定和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