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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不动产交易登记”提速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1-18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淮安市“不动产交易登记”提速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8〕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完善一窗受理机制,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3 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市国土局、市审改办、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人行、市公积金中心联合制订了《淮安市“不动产交易登记”提速增效工作方案》,现经市政府同意,将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淮安市“不动产交易登记”提速增效工作方案
市国土局  市审改办  市住建局  市税务局  市人行  市公积金中心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不动产交易登记审批效率,增强群众的获得感,现就我市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提速增效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机制,使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的流程明显优化,收件明显减少,环节明显压缩,推动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3 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确保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进位争先。
二、优化措施
(一)优化办理环节。办理环节一律精减为最多4个环节,一是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审核授信;二是交易部门网签备案;三是税务部门办税;四是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不动产转移和抵押并案登记。
买卖双方(或中介参与)持签订的不动产存量房买卖合同及有关材料到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中心进行贷款预审,贷款预审合格后,双方至不动产“一窗受理”窗口办理不动产买卖合同的面签备案、纳税和不动产转移抵押并案登记,同时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凭网签备案合同正式办理贷款审核授信。权利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后,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放款(服务流程图见附件1)。
(二)精简收件材料。以房屋交易、税收、登记所需的申报材料为基础,按照精简合规、不重不漏原则,制作统一的申报材料目录(提交材料详见附件2)。材料由一窗受理人员一次性收取,在部门间流转,申请人不重复提交材料。窗口办理个人不动产交易登记手续时,申请人不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改为查验原件,部门需要留档的,由有关部门自行复印存档。
(三)缩短办理时限。网签合同备案及纳税时间限在0.5个工作日内同步完成,银行、公积金中心审核授信与不动产转移和抵押合并登记同步办理,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部门网签备案完成后,及时将网签结果、收件扫描档案同步网上推送给税务和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及时将缴税信息推送给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部门将登记信息及时推送至房屋交易和税务部门,待技术条件具备后,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再收取纸质完税凭证。
(五)设置绿色通道。交易、税收、登记部门要为实体经济企业有关业务办理设置绿色通道,即到即办,全程引导,并提供容缺受理服务。
三、部门职责
1.市审改办:做好涉及不动产交易登记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县区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提速增效的目标。
2.市国土局:组织推进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提速增效工作,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提供网上进度查询、政策咨询、业务预约、登记申请、办理、结果反馈等服务;加快推进登记信息共享,不断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
3.市住建局:参与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提速增效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按统一收件的要求精简本部门收件材料及办事流程。
4.市税务局:参与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提速增效,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按统一收件的要求精简本部门收件材料,实现不动产交易办税信息共享。
5.人行淮安市中心支行:指导各商业银行做好贷款预审核及贷款审核授信,确保贷款审核授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6.商业银行和公积金中心: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提高放款速度;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衔接,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点的建设。
7.各县区政府:围绕推行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提速增效的目标,因地制宜出台符合本地的实施方案。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提速增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强化协同配合,明确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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