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
常政发〔2010〕96号 |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责任体制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意见 |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责任体制 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国省干线公路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对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先导性、支撑性和基础性作用。为积极适应国家成品油税费改革的新形势和财政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抢抓全省“十二五”新一轮国省干线公路规划调整机遇,根据《江苏省公路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函》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责任体制、加快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全省“十二五”新一轮国省干线公路规划调整为契机,按照“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级负责、联合建设”的原则,坚持权责对等、事财统一,积极改革和完善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模式,建立事权与财权相统一、权利义务与激励约束相匹配的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责任体制,激发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各方主体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全面推进列入省市规划的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公路路网结构、技术等级和路况水平,基本建成以一级公路为主体的快速干线公路网络,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便捷、安全、高效的公路交通保障。 二、职责分工 自2010年起新开工的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责任分工如下: (一)市交通运输局履行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行业管理职责,统筹规划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牵头做好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研、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负责新北、天宁、钟楼、戚墅堰区范围内的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的实施,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同步实施绿色通道建设和文明样板路创建,组织工程竣(交)工验收;积极争取并统筹拨付部、省补助资金;对金坛、溧阳市和武进区辖区内的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和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指导,协调工程竣(交)工验收等工作。 (二)金坛、溧阳市和武进区人民政府为本辖区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工程用土、水系调整等工作及工程实施。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同步实施绿色通道建设和文明样板路创建,负责组织工程交工验收。 (三)新北、天宁、钟楼、戚墅堰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工程用土、水系调整、绿色通道建设等工作,配合市交通运输部门实施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文明样板路创建。 (四)市发改、公安、国土、建设、农委、环保、规划、广电、供电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相关工作,为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和支持。 三、资金筹集 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建设资金由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共同筹集。 (一)金坛、溧阳市和武进区范围内列入省计划的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除部、省补助资金外,分别由金坛、溧阳市和武进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工程概算经费配套。 (二)新北、天宁、钟楼、戚墅堰区人民政府负责筹集本辖区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工程用土、水系调整等前期工作经费和绿色通道建设经费;在此范围内的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资金,除部、省补助资金外,建安工程经费由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筹集。 (三)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争取更多的国省干线公路列入部、省补助计划,落实部、省补助资金。 (四)要充分发挥两级融资平台作用,筹集干线公路建设配套资金。 四、组织保障 市政府成立常州市干线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辖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会办处理矛盾和问题,提高办事效率,形成建设合力,保障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步伐快速推进。 五、考核奖惩 市政府将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作为全市重点工程(工作)目标,列入对各辖市、区政府及市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考核力度,对推进快速、成绩显著的,予以奖励;对组织不力、影响干线公路建设进度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完不成建设目标任务或发生工程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 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辖市、区政府要将干线公路建设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定期考核,兑现奖惩措施,确保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