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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

时间:2019-01-20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

苏府[2016]3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5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促进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土地供应管理

  二、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300003000010

  三、强化商品房价格管理66%1212%6%

  四、建立市场平准房源机制

  五、加强房地产税收监管

  六、全面清查金融违法行为P2P、小贷公司以及涉及众筹买房、首付贷或其他涉及高杠杆房贷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相关企业名单、数量、产品模式;查处银行机构资金变相流入首付房贷情况,限制商业银行间利率竞争及与房产中介违规合作行为,加强贷款人资格审查,清理首付贷等场外加杠杆模式,切实防范金融风险,遏制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

  七、加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

  八、提高市场动态监管水平

  九、加强社会舆论引导

  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各市及吴江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6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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