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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泰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的通知

时间:2019-01-21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泰政发〔2012〕130号

 

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附件三,标准样本住宅的设定条件及其应用说明第(一)项第6点住宅标准样本房屋设定说明表修改为:

  是否成套

  套型

  结构

  所在层次

  已使用年限

  朝向

  成套

  二室半一厅

  混合5层

  3/5

  10年

  一室朝南

  坐落位置

  室内水电及装修

  区位环境

  分区内主要街道一侧

  小区内的中央位置上。

  普通室内装修。普通厨卫设施。

  同征收项目范围环境。

  建筑面积

  70-87㎡

  分摊占地

 

  权属及证照

  情 况

  产权,证照齐全

  二、附件四,住宅房屋实体因素(K31、K31i)修正说明表第(四)项第3点实体因素修正系数采用计算方式修改为:

  P31=

  或P31i=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施行,《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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