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关于抓紧开展制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6〕59号),省厅制订了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技术方案和工作方案,并开展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修订了技术方案,并对有关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各地也都落实经费,选择项目合作单位,积极推进工作。现就抓紧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制订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全面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制订工作。还没有开展这项工作的地方,要加强领导,落实经费,选择项目合作单位,迅速开展这项工作。已经启动工作的地方,也应抓紧时间制订。各地初步结果要在7月底前上报省厅。 二、严格执行有关文件和工作技术方案。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和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按照省厅制订的《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评估技术方案》和《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评估外业调查技术细则》开展工作。工作中要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确保外业调查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内业处理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三、做好初步成果的论证工作。初步成果出来后,要积极与地方政府联系,征询当地政府对初步结果的意见。特别要做好与《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的衔接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利益。 四、进一步加强工作联系和沟通。各地对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与省厅沟通情况,报告工作进展。 联系人:耕地保护处 王永章 刘斌 电 话:025-86599660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о六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征地 区片综合地价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