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连云港市朐阳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规划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审批<连云港市朐阳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连规发〔2018〕1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连云港市朐阳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确定的范围为东至花园路、南至东风路、西至幸福南路、北至秦东门大街,面积约74.09公顷。
三、原则同意《规划》中确定的目标定位、用地规模、功能布局和空间形态。
四、经市政府批准的《规划》是指导该片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变更。你局要加强规划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规划实施。规划内容如需变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