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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关于锦屏镇李圩村、新坝镇墙匡村和大井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时间:2019-01-23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市政府关于锦屏镇李圩村、新坝镇墙匡村和大井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海州区政府:

  你区上报的《关于审批锦屏镇李圩村、新坝镇墙匡村和大井村村庄规划的请示》(海政发〔2016〕11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上报的《锦屏镇李圩村村庄规划》、《新坝镇墙匡村村庄规划》和《新坝镇大井村村庄规划》。

  二、锦屏镇李圩村规划范围为村域范围,总面积约725.85公顷;新坝镇墙匡村规划范围为村域范围,总面积约304.2公顷;新坝镇大井村规划范围为村域范围,总面积约637.28公顷。原则同意规划中对三个村庄的功能分区、布局结构、土地利用和发展策略及规划控制要求等内容。

  三、经市政府批准的《锦屏镇李圩村村庄规划》、《新坝镇墙匡村村庄规划》和《新坝镇大井村村庄规划》是指导各村建设、发展和管理的重要依据,村庄内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违反、更改规划。对因建设条件等变化确需调整规划的,应按法定程序进行。

  四、你区要会同有关单位加大监督和指导力度,保障镇、村两级严格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实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绿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协调解决好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维护村庄规划的严肃性。

  此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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