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港市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连云港市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徐开信 市政府副市长、
赣榆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杜宇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林海 市建设局局长
成 员:卢平连 市发改委委员
姜云华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市优化办副主任
公方才 市委610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侍启顺 市民政局副局长
夏苏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孔令泰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雁鸿 市规划局副局长
唐家松 市建设局副局长
曲学武 市城管局副局长、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蒋应柏 市房产局副局长
刘利峰 市审计局副局长
张义成 市环保局副局长
穆方友 市物价局副局长
徐淑清 市信访局副局长
张以建 市人防办总工程师
朱孔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张 昊 市拆管办主任助理
王友君 新浦区政府副区长
顾建华 海州区政府副区长
苏 锋 连云区政府副区长
曹卫东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张林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家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7个工作组:
一、综合工作组。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房管局、拆管办等部门参加,负责提出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政策建议;研究制订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负责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初审认定、统计、督查工作;受领导小组委托协调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过程的困难和问题;考核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情况;指导、督查、考核各县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拆迁保障组。由市拆管办牵头,市公安局、城管局、各区政府参加,负责制订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政策,统筹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拆迁许可证申领、拆迁协调、裁决推进和行政强拆工作。
三、资金运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承担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任务的各责任主体参加,负责统筹市区危旧房改造的资金运作、融资监管及各类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
四、规划协调组。由市规划局牵头,承担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任务的各责任主体参加,负责统筹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规划编制、方案初审,协调解决项目规划的有关问题。
五、土地储备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承担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任务的各责任主体参加,负责办理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土地手续,协调解决改造地块融资的有关问题。
六、住房保障组。由市房管局牵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承担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任务的各责任主体参加,负责制定并实施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住房保障政策、产权政策;负责完善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的交易和管理,审批和管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计划与指标,确保配套适宜;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开发建设力度,为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适量的安置用房。
七、维护稳定组,由市信访局牵头,承担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任务的各责任主体参加,负责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群众上访接待、信访处置等工作。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