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人民政府:
你区2016年8月25日《关于报批南通市通州区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的请示》(通政综〔2016〕54 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上报的《南通市通州区优化镇村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村庄布局方案及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内容,相关内容应适时纳入城镇总体规划。
三、在《规划》实施和管理过程中,你区要加强村庄规划设计引导,有序分类推进规划发展村庄的规划编制及优化工作,切实保障镇村布局规划的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