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关于推进以成片危旧住宅区为重点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8日 【原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