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高速公路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骨架和主动脉。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对于改善我市高速公路路网结构,提高综合运输体系的综合效益,促进各地区的经济联系,优化区域城市化布局,引领高速公路附近地区的经济繁荣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最近几年,我市大力推进高速公路网络化建设,在建或拟建的诸永高速公路温州延伸线、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龙丽温高速公路温州段等五大高速公路项目,总投资达884亿元,面临着建设任务重、项目制约因素多、投融资压力大等问题。至2020年,我市将初步建成“两纵两横两连一绕”的高速公路网络体系,总里程达638公里。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速公路建设,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凝聚合力,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和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高速公路建设投融资体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拓宽高速公路建设融资渠道。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高速公路建设的融资支持,确保建设资金落实;鼓励和引导外资、国资与民资投资我市的高速公路建设,特别是与一些大型集团公司,积极开展PPP、BOT、BT合作洽谈,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因我市高速公路建设成本高,建设营运亏损面大,经评估后的亏损额由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土地捆绑、上盖物业开发、国有资产充抵等形式予以弥补,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二、进一步加大高速公路建设财政投入。市本级财政在今后五年安排50亿元作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资本金,每年按工程建设进度与项目资本金到位时间要求及时拨付到位。
三、增加高速公路建设融资主体的资产注入。充分利用交通基础设施沿线主要节点、重要区域和周边的土地等相关资产,加大对市融资主体的资产注入力度。主要采用“项目资金平衡用地”等方式,全市根据需要每年专项安排500至1000亩平衡用地,通过开发利用,专项用于高速公路建设及还本付息缺口的弥补。
四、调整高速公路建设出资比例。对由市交投集团作为融资平台且已落实融资的项目,如目前已经实施的绕西南高速、甬台温高速复线乐清段、绕北高速二期等,项目资本金及今后运营期现金流缺口,按既定的比例承担,即市本级与瑞安、乐清为4:6,与鹿城、瓯海、龙湾为6:4,与永嘉、平阳、苍南为5:5。对尚未落实融资的项目,如甬台温高速复线瑞安段、平阳苍南段、瓯江北口大桥等,总投资30%部分的项目资本金,按上述比例执行;如项目资本金超过总投资的30%,实际超出部分由沿线有关县(市、区)、市级功能区负责解决,今后运营期现金流缺口,按各方实际所占的股份比例分摊。
龙丽温高速公路投融资体制按省政府〔2013〕41号纪要与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省高网段为经营性高速公路,资本金(40%)出资比例,瑞安段为省与瑞安市6:4、文成段为省市县6:3:1,实际资本金超出部分由沿线县(市)通过“项目资金平衡用地”的方式解决;国高网段为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资本金(40%)出资比例为省市县6:3:1,具体融资方案另行研究确定。
五、做强高速公路建设融资平台。经市政府同意后,沿线地方融资平台可以借助市级融资平台提高项目融资能力,融资所需的保障要素、融资成本由沿线有关县(市、区)、市级功能区承担。借助市级融资平台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市级融资平台尚具备对外担保的能力;二是项目融资所需的还本付息现金流缺口由地方政府负责;三是在项目建设期内,地方融资平台要根据融资到位情况,以等值的抵押物为市级融资平台提供担保。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