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地率情况的通报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4年11月25日
索 引 号: | S0001-0205-2014-00791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4年11月25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地率情况的通报 | ||
文 号: | 驻政办〔2014〕112号 | 关 键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2011年以来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通报如下:
2011—2013年全市共批准4026.8873公顷,截止2014年10月10日,已供应2238.0431公顷,供地率55.58%,高于第二季度供地率1.5个百分点。
2011—2013年,各县区综合供地率位居前两名的是:正阳县(74.75%)、上蔡县(70.49%),与第二季度排名相比较,前两名位次未变。位居后两名的是平舆县(49.42%)、确山县(18.50%),与第二季度后两名排名相同。
2014年第三季度与第二季度供地率相比,总的供地率上升了1.5个百分点,其中市本级(含驿城区)、平舆县、泌阳县、汝南县、遂平县供地率较第二季度有所上升,西平县供地率不变,其余各县供地率均出现下降趋势。
2014年全市共批准795.2265公顷,截止2014年10月10日,除西平县供应2公顷土地外,其余各县区均未实施供地。
目前已进入第四季度,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当前土地征收和供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征地率和供地率,用足用好土地资源,确保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一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要将土地征收和供应工作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市国土资源局要建立完善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全市土地征收和供应工作情况,督促各县区加强土地征收和供应工作,努力提升依法依规管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二要全面梳理,分类整改。各县区要对2011年以来已批建设用地的征收、供应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剖析问题原因,分类别、分步骤进行全面整改。因规划调整等因素造成批而未征的,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进行区位调整;因群众工作不到位造成征地困难的,要做好解释和化解工作,争取尽快实施征地。部分道路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已用但未完善供地手续的,要按程序积极完善供地手续,提高供地率。
三要健全机制,严格监管。完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体系,对已批建设用地的征收、供应、使用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将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列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临近年底,市政府将结合年度目标考核标准,严格落实征地率、供地率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和年度考核挂钩制度,按照前三年平均征地率不低于60%及当年供地率不低于40%、上年度不低于60%、以往年度不低于80%的标准进行考核。各县区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2011年—2013年及2014年土地征供情况(见附件3、4)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12月中旬对各县区上报的数据进行逐项核查,核查结果于2015年1月上旬上报市政府,达不到年度目标考核要求的,核减下年度用地指标并严格按标准予以扣分,核减指标用于奖励征地率、供地率排名前两名的县区。对供地率排名后两名的县区实行用地限批,暂停审批其中心城区除省、市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外的新增建设用地2个月。
各县区要利用年前较短的时间,积极对2014年批准的新增国有建设用地(含单选址项目)抓紧实施征收补偿,并加快供地进度,力争圆满完成年度供地目标任务。
附件1.驻马店市2011—2013年农转征项目供地率统计表
2.驻马店市2014年农转征项目供地率统计表
3.驻马店市2011年—2013年土地征供用情况统计表
4.驻马店市2014年土地征供用情况统计表
201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