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导航

南阳市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时间:2019-02-06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


  南阳市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
  工作方案(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中原经济区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2015〕8号)和《河南省推进中原经济区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豫政办〔2015〕96号),全面启动我市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工作,着力提升金融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四化”(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资金需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全省农村金融改革的各项部署,通过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加快形成符合现代农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探索建立现代农业金融风险分担机制,构建推动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农村地区,努力将我市建成农村金融投入稳定增长、现代农业与现代金融协调发展的示范区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金融改革,逐步建立“统一开放、主体多元、竞争有序、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2016—2020年涉农贷款年均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县级农信社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在商业可持续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稳步扩大村镇银行县乡覆盖面;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市场基本建成;涉农直接融资比重大幅提升,涉农期货品种不断增加,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抵押担保难问题有效缓解;农户信用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农村支付服务供给扩大,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1.加快农信社改制农商银行步伐。通过广泛运用市场资源,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挖掘农信社自身潜力,综合釆用现金注资、资产置换、溢价发行、清收盘活等一系列措施,帮助农信社处置历史包袱,优化监管指标,全面加快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步伐,争取2016年5家县级农信社完成改制或达到组建标准,2017年全市县级农信社全部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南阳银监分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市农信办)

  2.扩大村镇银行覆盖面。积极引导辖区内法人村镇银行向乡镇、乡村延伸服务网络,扩大村镇银行县乡覆盖面。鼓励合格发起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责任单位:南阳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

  3.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责任单位: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监分局、市金融办)

  4.完善农村金融服务设施。强力推进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建设,力争两年内消灭金融服务“空白村”,基本形成贴近群众、方便快捷的基层金融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南阳银监分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

  (二)加大“三农”及小微企业信贷投入

  1.积极发挥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大力推动开展“央行再贴直通车”业务,对涉农、小微企业票据特别是500万元以下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通过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银行服务制度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小微企业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对金融机构的双向作用。(责任单位: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

  2.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作用,继续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全力保障粮棉油收储,维护粮食安全,加大对农业开发和水利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突出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定位。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在我市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责任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阳分行)

  3.大力发挥农信社支农主力军作用。继续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三大工程”(进村入社区工程、阳光信贷工程、惠农创新工程)建设。2016—2020年确保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责任单位:市农信办、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监分局)

  4.探索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可持续模式。鼓励商业银行下沉机构网点,在小微企业集群地方设立小微专营支行,并下放审批权限。2016—2020年努力实现全市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涉农贷款增幅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责任单位: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监分局)

  (三)健全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1.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2016—2020年充分利用现有产权交易机构,争取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农村产权评估、定价和交易平台,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

  2.积极推动涉农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融资,稳步提高涉农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建立涉农企业直接融资的财政补贴和奖励制度。充分发挥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农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农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2016年—2020年争取全市涉农直接融资年均增速达到10%以上,股票、债券、基金、信托、租赁、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各类涉农直接融资工具总体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

  3.充分利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等融资平台,为涉农企业直接融资提供便利。探索建立涉农企业数据库,大力推动涉农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2016—2020年争取10家以上涉农企业顺利挂牌。(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农业局)

  (四)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1.探索农业产业链贷款模式,积极开展政府、担保公司、龙头企业、保险公司和农户多方参与的养殖产业信贷模式和粮食生产融资模式试点。大力探索新型农业领域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少抵押、担保物的融资难问题。扩大小额信用贷款和互保贷款覆盖面,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额和中长期贷款需求。(责任单位: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

  2.支持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采取代理方式接入支付系统,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等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开展支付清算业务,增加农村支付服务供给。(责任单位: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

  3.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扩大销售终端、自动取款机和自动循环存取款机等机具的布设范围,提高银行在农村地区结算账户覆盖率和扩大票据业务覆盖面。推广互联网金融、手机银行、电话银行、有线电视网络支付等便捷金融服务方式。(责任单位: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联南阳分公司)

  4.积极开展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业务,釆取“销售商或生产商保证担保+农机具抵押”的模式扩大贷款规模。鼓励全市涉农金融机构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开展农机具抵押贷款业务。(责任单位: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5

  .稳妥推进“两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动金融机构明确将“两权”纳入抵(质)押担保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试点县纳入全国试点范围。试点县可结合实际设立风险补偿基金。(责任单位: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政府金融办、南阳银监分局)

  6.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试点,扩大林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一般公益林、林下经济产品作为抵押物,对小额林权抵押贷款实行免评估。(责任单位:市林业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

  7.健全农村融资担保体系。进一步发挥县财政出资的政策性担保公司的增信作用,通过微利经营,提高为本地涉农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农业局)

  8.积极开展金融开发扶贫试点。逐步完善贫困地区信贷风险分散分担机制,探索整合扶贫领域资金,引导加大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力度。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扶贫小额信贷服务平台,开展由政府出资、市场化规范运作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和担保试点,改善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力争2~3年内实现扶贫小额信贷对贫困村的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监分局、保险协会)

  9.积极推动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帮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和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实现企业集团境内外成员企业间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降低企业集团综合融资成本,提高集团内部资金运行效率,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责任单位: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

  10.积极开展科技互联网金融、电商直通物流贷款业务试点。积极开展不同类型和层次的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跨境电子商务及电商直通物流贷款业务试点,探索科技创新、电商物流和金融资源对接以及农民“五卡合一”与互联网金融链接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强化多种要素集成,形成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示范与带动效应。搭建安全便捷的商业交易应用服务平台,研究建立电子商务中心、跨境网购物品集散分拨中心。以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子商务推动传统商业模式创新,实现实体购销渠道和网络购销渠道互动发展。(责任单位: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11.探索开展金融支持旅游业发展试点。积极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质押和门票收入权质押业务,鼓励开展旅游建设用地使用权质押、林权质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对合理利用古村古镇、农村和农业景观资源发展观光、特色和休闲旅游的项目和企业,探索釆取多种有效信贷模式和服务方式予以支持。鼓励通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形式支持乡村旅游发展,鼓励涉农担保资金为农家乐等乡村旅游提供担保。(责任单位: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市旅游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文化局、林业局、南阳银监分局)

  12.积极开展创建金融服务示范村活动。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行政村,普及推广小额农贷、助农取款、农产品购销等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互联网支付、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服务渠道,实现示范村内金融服务无障碍。试点县1~2年内全部建成标准示范村,并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向全省行政村推广普及,5年内基本实现省内行政村全覆盖。(责任单位: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联南阳分公司)

  (五)大力推动农业保险发展

  1.扩大涉农、涉林保险覆盖范围。认真落实涉农、涉林保险政策,完善涉农、涉林保险制度,加快推进涉农、涉林保险扩面、提标、增品,推动涉农、涉林保险产品升级提质。进一步扩大现有险种覆盖面,鼓励各保险公司大力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涉农、涉林保险产品以及各类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涉农、涉林保险产品。加大涉农、涉林保险产品的推广宣传力度。继续优化涉农、涉林保险理赔服务流程。(责任单位:市保险协会、市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市政府金融办)

  2.大力开展农村居民商业健康保险业务。提高大病保险城乡覆盖面,力争到2020年实现大病保险城乡统筹一体化管理。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引导城乡居民自愿参加健康保险。(责任单位:市保险协会、市财政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引导域外保险资金优先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大型公益项目、农村金融机构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尽快实现涉农领域引进保险资金新突破。(责任单位:市保险协会、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

  4.加强信用保证保险在农村金融工作中的推动作用。探索建立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相互支持的金融信用保证制度,切实提高本地涉农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能力。(责任单位:市保险协会、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

  5.积极推进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2016年率先开展小麦、生猪等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发挥保险机制在平抑价格波动、维护农户权益、保持市场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南阳保险协会、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农业局)

  (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建立财政促进金融支农长效机制。探索采取增加财政贴息资金、增加担保公司和再担保公司资本金或设立风险补偿金等多种措施,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借助省政府扩大省级金融奖补资金使用范围的机遇,重点加强对农村金融创新性产品的奖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2.落实农村金融有关财税支持政策,降低金融机构涉农业务成本,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继续实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增加农村金融服务总量供给;继续实施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促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市政府金融办)

  (七)构建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1.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南阳”和“试验区建设经验”为基础,以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和应用制度,以县(区)政府为主导建立农户信息数据库,探索建立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休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村社会成员信用档案,全面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成员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应用,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村社会成员加强贷款支持,引导农村社会成员关注自身信用状况。到2020年,我市农村信用体系框架基本建成,农村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为扩大农村信贷规模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

  2.依法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充分发挥各级“金融法庭”作用,依法支持帮助金融机构清收不良贷款。(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南阳银监分局)

  3.普及农村金融知识。深入开展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帮助提高基层群众的金融素质,为农村金融业务开展和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监局)

  4.持续开展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进一步调整充实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每两年对各县(区)金融生态环境开展一次考核评价。2016年开展2014—2015年度考核评价,加强激励和帮扶,推动各县(区)政府把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放在与改善投资环境、企业发展环境同等重要的位置,促进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监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金融办和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全市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对政策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效果评估,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汇报沟通,争取政策支持。我市2016年起将本地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范围,落实相关责任,强力推进实施。市委农办、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以及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衔接和配合,制定相应的配套支持政策,确保试验区建设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监分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二)加强对接配合。各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要结合实际,加强与上级银行的联系对接,细化专项支持政策,倾斜信贷资金额度,创新担保方式,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完善贷款营销模式,提高服务效率,积极推出适应“三农”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广新型融资产品、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委农办、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监分局,各县(区)政府]

  (三)加强监管指导和风险处置。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的监管和风险处置负总责,尽快建立健全有效的日常监管和风险监测、预警、化解处置机制,重点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加强各级政府金融工作部门建设,着力增强县级政府对农村创新性金融服务监管的履职能力,落实监管责任人制度。金融监管部门对试点县涉农金融机构要适度提高存贷比,在授权授信、绩效考核、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方面实施差别化监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监分局、各县(区)政府]

  (四)强化试点县工作。西峡县作为全省首批22个试点县(市)之一,要围绕本地农村金融改革目标,以市场化为导向,健全正向激励机制。要发挥基层的首创精神,充分运用各种有利资源,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结合自身涉农经济特色,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明确重点创新领域,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有效推动落实。(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南阳中心支行、南阳银监分局、西峡县政府)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


详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