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精准扶贫就业基地项目用地保障的通知
关于做好精准扶贫就业基地项目用地保障的通知
濮政〔2016〕56号
各县人民政府:为认真做好用地保障工作,推动全市精准扶贫就业基地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紧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接,保障项目用地合规性
1.对于“精准扶贫就业基地”拟占地位置已确定,现状为基本农田和耕地的,要以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为契机,于8月10日前,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范围。
2.对于暂时不能确定位置,无法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布局时,要避让基本农田,充分利用现有废弃建设用地、已获批的新型农村社区和增减挂钩建新区、规划允许建设区,保障用地合规性。
二、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1.对于符合设施农用地条件的规模化养殖、种植项目,要及时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及备案手续。
2.对于符合市批乡镇农用地转用条件的建设项目,要加大用地报批力度,及时办理市批乡(镇)农用地转用审批及备案手续。
2016年8月1日
一、抓紧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接,保障项目用地合规性
1.对于“精准扶贫就业基地”拟占地位置已确定,现状为基本农田和耕地的,要以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为契机,于8月10日前,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范围。
2.对于暂时不能确定位置,无法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布局时,要避让基本农田,充分利用现有废弃建设用地、已获批的新型农村社区和增减挂钩建新区、规划允许建设区,保障用地合规性。
二、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1.对于符合设施农用地条件的规模化养殖、种植项目,要及时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及备案手续。
2.对于符合市批乡镇农用地转用条件的建设项目,要加大用地报批力度,及时办理市批乡(镇)农用地转用审批及备案手续。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