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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特色文化街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3-05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特色文化街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2日

  新乡市特色文化街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特色文化街区建设,提升城市品质,焕发城市活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科学规划、挖掘文化、强化特色、提升水平”的原则,按照“历史与现代并融、经济和文化并举”的思路,打造一批能够反映资源禀赋、文化特征、地域特色、文脉传承的特色文化街区。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统筹推进。遵循“一街一特色”的原则,因地制宜,明确各特色文化街区的布局定位、主题特色、交通控制、生态景观和发展目标,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明显、聚集度高的特色文化街区。

  ——彰显文化,突出特色。充分挖掘街区的历史文化内涵,依托街区的现实基础,发挥各条街区的产业特色、地方特色和文化特色等方面的优势,强化街区独特性和差异性的塑造,建设个性鲜明、业态丰富、环境优美的精品街区。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布局、政策支持、建设管理、优化环境、提供服务、督促检查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优先引入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参与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

  ——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坚持生态街区、人文街区建设理念,强化文化内涵挖掘和生态环境塑造,充分贴近民心、体现民意、满足民需、改善民生,为城乡居民创建安全、舒适、和谐的环境。

  (三)工作目标

  各县(市)、区要深入挖掘自身文化特色和地域特征,坚持以特色文化为基底,新建、改造、提升一批特色文化街区,使街区可以“见街区忆乡愁、见街区传文化”,成为县(市)、区最能展现老城味道和地方特色、延续老城记忆和地方文脉的集中展示地区。

  近期目标:至2019年底,以“培育特色、完善功能、加强管理、创建品牌”为目标,秉承“高品位打造、精细化建设、专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优质化服务”的理念,在各县(市)、区打造一条特色文化街区。

  远期目标:利用3—5年时间,在全市培育一批集聚效应显著、文化底蕴深厚、建筑风格鲜明、基础设施完备、街区管理规范、拉动消费作用明显的特色文化街区,形成定位准确、特色鲜明、消费便捷、服务优质的特色街区网络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调研,做好选点工作。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特色文化街区选点工作,要精心选择具有良好基础、适宜规模、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与传统特色资源的街区,街区建设要有文化内涵、突出主题特色、兼顾经济效益。各县(市)、区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特色文化街区选点工作,并将所选街区的基本情况,拟建设街区主题、规模等情况上报至市规划局,并由市规划局汇总后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二)高起点完成规划编制。各县(市)、区对确定实施特色文化街区建设的街区,要委托具有高资质、高水平的一流设计团队,深入街区开展细致调研,在此基础上进行高起点规划设计。规划设计方案需经反复论证优化,并报本级规划部门审定后确定。在规划设计上,要创设征求民意的渠道,珍惜民意表达、聚合公众意见,使决策接受公共空间的评判和修正,尽可能地促进街区建设的科学、理性与和谐;在业态布局上,既要有稳定的业态,又要考虑业态的互补性和层次性,以满足物质、精神、心理等不同层次的需求。各县(市)、区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并在2019年3月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三)高标准实施街区建设。一是要严格按照规划方案进行建设实施。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并做好批后监管,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二是要注重历史文物保护。各县(市)、区在建设特色文化街区的过程中要加大对街区内现有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力度,坚决杜绝破坏行为的发生。三是要依法合理施工。在施工阶段要科学安排工期工序,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扰民;要履行严格的工程招标、工程监管等基本程序,确保每个工程各个环节做到规范;要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确保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特色文化街区要在2019年底前建设完成,各县(市)、区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建立建设任务月台账,市政府将安排有关部门按照台账内容进行检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成立特色文化街区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发改、住建、国土、规划、财政、文化、环保、城管等各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是责任主体,要把特色文化街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市规划局牵头联合国土、住建、文化、环保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特色文化街区建设工作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将特色文化街区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县(市)、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月统计报告、季督查讲评、半年通报排序、年终考核奖惩的督导考核机制。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加大对街区建设和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吸引广大民众的关注和参与。开展街区风采展示活动,进行整体包装宣传,突出街区特色,创造街区亮点,打造整体品牌形象,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并通过组织街区经常性的主题文化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等,不断扩大特色文化街区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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