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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房屋立面及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4-01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筑府发〔2016〕1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贵阳市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房屋立面及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发〔2016〕1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筑府发〔20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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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贵阳市中心城区重点区域
房屋立面及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现将《贵阳市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房屋立面及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6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房屋立面及环境
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巩固“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多彩贵州文明行动-贵阳市整脏治乱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工作安排,扎实有效开展贵阳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房屋立面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房屋立面及环境综合整治是遵循城市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是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措施,按照“市级统筹、区级为主,轻重缓急、协作推进,疏堵结合、长效管理,节约节俭、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确认环境综合整治范围,挖掘城市文化基因,统一设计、明晰职责、深度整治,集中力量改变重点区域建筑及周边环境“脏、乱、差”顽疾,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大力促进改革推动、开放带动、创新驱动,塑造贵阳生态文明城市形象,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
二、实施范围
以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组团间联系通道,进出中心城区门户及重点城市形象地区作为整治工作重点,包括二环、机场路、汤巴关路、观山东路、黔灵山路、北京西路等市政道路及环城高速,进出贵阳高速公路出入口,进出机场及高铁沿线等区域,共涉及整治点109个,整治范围约2400公顷,计划总投资约72.27亿元。
三、目标任务
2015年到2018年,用三年左右时间分阶段、有计划、分步骤全面完成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房屋立面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2015年10月至2016年5月底。完成整治范围摸底排查,启动实施第一批重点区域、重要节点综合整治,并完成二环、环城高速(花溪至机场段)、市北路、八鸽岩路、黔灵山路、金竹片区、甲秀南路沿线及省老年大学周边等26个点的综合整治工作,并同步开展整治范围内违建房屋及设施拆除工作,完成投资约24.64亿元。
(二)2016年5月底至2017年5月底。整治工作全面铺开,在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启动并完成西二环、南二环、改茶大道、北京西路、机场路、汤巴关路等28个点房屋立面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投资约27.28亿元。
(三)2017年5月底至2018年5月底。巩固提升阶段期间启动并完成环城高速、各入城高速互通等55个点房屋立面及环境综合整治,投资约20.35亿元。同时,完成全部整治内容的验收评估,建立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巡查长效机制,并将整治范围逐步扩大到进出贵阳高速公路、高铁等各区(市、县)城市门户沿线。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按照视觉质量分级方法,会同设计单位在2015年11月底前系统完成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通过分类、分级,按轻重缓急确定整治范围和工作任务量,并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范围建筑、绿化、管线、环卫设施等调查摸底工作,有序做好整治工作前期准备。
(二)拆违控违。由市城管局统筹,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按照摸底排查、动员拆除、集中处理、常态管控四个阶段,通过违法建筑确认、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强制拆除,对整治范围内违法建筑物(蓝顶棚)及构筑物进行全面拆除,有效治理户外广告及招牌,为房屋立面及环境综合整治奠定基础。同时,制定控违长效机制,避免违建房屋“反弹”,影响整治成果。对国家公职人员组织参与违法建设行为的,除严格按照违法建筑查处程序进行处理外,并根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按照省、市、区三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分级处置。
(三)分类设计。由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结合地块开发时序及房屋分布情况,委托设计单位按拆除收储、综合提升、功能调整、局部整治、协调过渡等类型,采取“导则+一户一策、一点一策”的方法,因地制宜确定整治设计,避免简单整治,构建多彩城市景观体系。
对纳入地块开发计划,一年之内拆除建筑,可不进行立面整治,通过围墙、围挡及绿化等措施进行遮挡;一年至两年之间计划拆除建筑,可采用过渡方式进行立面处理;两年之内不能拆除建筑,原则上均要制定详细方案,进行房屋及周边环境深度改造。
(四)分期改造。按照定点、定性、定级、定量、定额、定则的“六定”原则,由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组织有实力、有经验的专业技术队伍,通过示范点引导,按照规划整治措施分阶段完成建筑立面(建筑面材、防盗网、窗框及卷帘门整治,建筑色彩协调,空调机遮挡,阳台绿化及造型治理,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改)、建筑屋顶(平改坡、拆除屋顶违建、加设栏杆、屋顶色彩协调)、室外环境(增加绿化、市政管线迁改入地、环卫设施完善)等整治内容,并结合地块开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危房排查整治等工作,科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涉及实施范围交叉的整治点由涉及区政府及管委会,按照整治方案按期完成整治任务。涉及各区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制度,确保按计划完成整治任务。
(五)验收评估。由市规划局牵头,会同市发改、财政、城管、生态、住建、国土、督办督查及土储等部门,组织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对已完成项目进行规划整治效果验收评估,同时查缺补漏,处理遗留问题,确保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房屋立面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圆满完成。整治工作完成后,整治范围由属地区政府组织社区建立长效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力量,深入开展“美丽社区”创建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房屋立面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兼任指挥长,指挥部设综合协调、项目推进、规划指导、拆违控违、融资指导、信访维稳、宣传工作、督办督查等工作组,统筹推进整治工作。综合协调组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并在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同时设置区指挥部,构建相互配合、统一协调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资金保障。资金筹措工作以区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区两级平台公司优势,分年度、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同时市和区可通过项目打包方式,积极争取政策性贷款支持,市级负责项目贷款贴息;对市级统筹贷款的,相关区要进行还款承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要同步做好融资指导和协调,并按照节约、节俭的原则,严格成本控制,监督资金的规范使用。
(三)整合支持政策。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市规划、国土、住建、城管及土地收储管理部门在房屋拆违确权、立面整治、屋顶改造等方面积极借鉴省内外经验,制定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并加快推进土地收储、地块开发进度;采取拆除方式的整治点,符合棚户区改造条件的均纳入棚改计划,由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适时申报,市级棚改部门积极争取国家棚户区改造支持政策,做好整治范围内棚户区改造计划的申报改造;市发改、住建、棚改、国土等部门积极整合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节能减排等专项补助资金和促进政策,加强对整治工作的资金、政策引导。
(四)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加强对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房屋立面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房屋立面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项目进展,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五)严格监督考核。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和落实力,加强督促检查,将整治工作纳入“脏乱差”专项行动督查考核工作范围,对照《贵阳市整脏治乱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的进度、质量、资金保障等进行督查,并由市政府与各区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将整治工作量化、细化、项目化,严格实行目标考核。
 
附件:1.贵阳市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房屋立面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贵阳市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房屋立面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计划表
(2015-2016年)
3.贵阳市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房屋立面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计划表
(2016-2017年)
4.贵阳市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房屋立面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计划表
(2017-2018年)
 
附件1
 
贵阳市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房屋立面及环境
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房屋立面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决定成立贵阳市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房屋立面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文新(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陈少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钟汰甬(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杨忠德(市委副秘书长、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熊国玺(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本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许俊松(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
周   翔(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海涛(市财政局局长)
石   磊(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军(市监察局局长)
石光明(市司法局局长)
杜华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孙华忠(市生态文明委主任)
高  杨(市规划局局长)
陈国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常务副局长)
刘晓萍(市审计局局长)
董   智(市城管局局长)
王文焱(市信访局副局长)
吴湘贵(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主任)
杨天华(市棚户区城改办主任)
罗佳玲(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俞   洋(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林   刚(云岩区政府区长)
张海波(南明区政府区长)
赵代刚(花溪区政府副区长)
唐兴伦(乌当区政府区长)
杨   宇(白云区政府区长)
唐   矛(观山湖区政府区长)
李   瑞(清镇市政府市长)
佘   龙(修文县政府县长)
卓   飞(息烽县政府县长)
帅   彬(开阳县政府副县长)
向子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刘建春(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曾文平(市城投集团公司董事长)
黄永辉(市城投集团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钟汰甬同志兼任指挥长,熊国玺、周翔、张海涛、孙华忠、陈国玺、高杨、董智、黄永辉同志担任副指挥长。指挥部设综合协调、项目推进、规划设计、拆违控违、融资保障、信访维稳、宣传工作、督办督查等8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熊国玺(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国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常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文明委、市审计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司法局、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市棚户区城改办、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城投集团公司等部门,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个工作组工作,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
联络员:张朝虎(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三处处长)
 郭   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办主任)
二、项目推进组
组      长:肖明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高小文(市生态文明委副主任)
 艾   疆(市城管局副局长)
副 组 长:杜凌云(云岩区政府副区长)
 胡向群(南明区政府副区长)
 赵代刚(花溪区政府副区长)
 王益彬(白云区政府副区长)
 谢秩刚(乌当区政府副区长)
 张   越(观山湖区政府副区长)
 黄成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晓红(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生态建设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市棚户区城改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等部门,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建筑整治、绿化提升、市政设施完善等设计、建设工作。
联络员:杨   益(云岩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   超(南明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安雄鹰(花溪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包   翼(白云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明武(乌当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郑   胥(观山湖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田继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孙   蔓(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生态建设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三、规划指导组
组        长:高  杨(市规划局局长)
副 组 长:冯晓伟(市规划局总建筑师)
成员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按照城市规划要求指导各区编制规划整治方案,督促检查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按照规划整治方案实施。
联络员:张津伟(市规划局城市设计处工作人员)
四、拆违控违组
组        长:董  智(市城管局局长)
副 组 长:赵  俊(市城管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生态文明委等部门,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统筹推进拆控违法建筑工作组工作,牵头组织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开展拆违,并指导督促对各类违法建筑进行的管控和打击。
联络员:刘健(市城管局执法处处长)
五、信访维稳工作组
组        长:许俊松(市维稳办主任)
副 组 长:张德刚(市维稳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维稳办,开展情报信息收集研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发现并快速、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联络员:熊泳喜(市维稳办工作人员)
六、融资指导组
组   长:周   翔(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罗佳玲(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孔德全(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继荣(市审计局副局长)
 张文英(市城投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颜安琳(市城投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成员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市棚户区城改办等部门,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项目投融资方案,督促指导各区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联络员:韩  琼(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处处长)
七、宣传工作组
组        长:陈本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员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贵阳日报集团、贵阳广播电视台等有关部门(单位)及有关区(市、县)委宣传部部门。
联 络 员:陈诚(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
工作职责: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市属媒体做好全市房屋立面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有关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本地媒体做好辖区内宣传,营造浓郁的宣传舆论氛围。
八、督办督查组
组        长:杨忠德(市委副秘书长、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副 组 长:陈德勇(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生态文明委等相关部门。
工作职责: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督办督查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个工作组及各区(市、县)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专报报市委、市政府。
联络员:李沅隆(市督办督查局督查三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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