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政办秘〔201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2011〕5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06年以来实施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设用地置换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清理检查工作,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江 娅(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许鹏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韩清华(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 乔树伟(市委政研室主任)
刘新民(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徐伟红(市监察局副局长)
叶 斌(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成喜(市环保局副局长)
孙如斌(市住建委副主任)
刘学军(市农委副主任)
杨京泉(市国土局副局长)
庆德超(怀远县政府副县长)
谢长新(五河县政府副县长)
任 林(固镇县政府副县长)
汪若怀(龙子湖区政府副区长)
葛多举(蚌山区政府副区长)
许 莉(禹会区政府副区长)
唐广廷(淮上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杨京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