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 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的批复
时间: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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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修改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的请示》(宜政报〔2018〕28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在规划年限不改变、发展战略定位不改变、发展方向不改变、生态绿地不减少、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基础上,按法定程序修改《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增强规划修改工作的科学性。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