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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宁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时间:2019-05-09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宣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宁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的请示》(宣政〔2015〕1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宁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宁国市作为山水交融的生态型工贸城市、长三角区域休闲度假目的地,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要求,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努力建设成为经济社会繁荣、生态环境优良、风貌特色鲜明、人民生活幸福的新型城市。
三、在《总体规划》确定的432.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落实空间管制要求。大力发展中心城区,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力、集聚力和带动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
四、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落实中心城区增长边界控制,统筹安排建设时序,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到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34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4平方公里以内。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五、加强与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其他城市、周边浙江省城市的联系,深化区域合作,促进统筹发展。大力发展主导产业,提升改造传统优势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六、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皖浙交通系统衔接,建立公路、铁路等相协调的对外交通运输体系。加强中心城区与市域城镇间的联系,统筹规划建设给水、排水、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和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工作,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和抗震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七、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促进工业转型升级,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发展。持续推进节能减排,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工业、交通、建筑节能,加快建设可再生能源体系。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八、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促进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将保障性住房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稳步推进城市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创造良好人居环境。
九、注重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特色的保护与传承,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切实保护独具特色的山水环境风貌、历史文化名镇、文物古迹、保护性建筑等。加大对青龙湾原生态旅游度假区、板桥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完善园林绿地系统,强化西津河等水系及周边的蓝线、绿线控制,做好牛头山等生态景观节点的保护和建设,构建“山、水、城”交融的城市格局和景观风貌。
十、《总体规划》是宁国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宣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指导宁国市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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