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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订 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的批复

时间:2019-05-09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宿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局部修改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的请示》(宿政〔2015〕22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修订《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按法定程序进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要加强对城市总体规划修订工作的指导。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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